冰城,南岗区某小洋房。
“滋滋滋……”
厨房里传出了油下热锅的声音,钟艳宁一身围裙做着晚饭的同时,小嘴还哼起来调子,看似心情大好,因为男朋友来了。
也只有这个时候,钟大小姐才会在小洋房亲自下厨,否则平时她都去荷风轩那边或者回家里的大宅子父母吃晚饭。
突然间,两根手臂从背后悄无声息地伸了过来,环抱着她细如杨柳般的小蛮腰,一只大头也埋入那白皙修长的天鹅脖,猛然顶级过肺:“嗯,好香!”
钟艳宁既没回头也不惊慌。
这是陈飞平的声音,别墅大门没锁,只是虚掩着,让男朋友可以随时进来。
“我做的菜,能不香吗?”
钟大小姐得意地道。
陈飞平笑道:“我不是说菜,而是你,我女朋友更香!”
“贫嘴!”
钟大小姐回过头来,白了他一眼:“我身上都是油沫子,臭烘烘的,哪里香了?”
“我觉得挺香的啊,哪里臭烘烘的,我闻闻?”
陈飞平一副猪哥脸,笑嘻嘻的凑到她身上嗅了起来。
“鹅鹅鹅……”
钟大小姐被他的大头拱得有点痒,笑得花枝乱颤:“陈飞平,别闹,菜要煳了!”
陈飞平这才停下了嬉闹,帮她把厨房里的菜端出去。
钟大小姐掐着陈飞平过来的时间,刚刚好,这道菜炒完,就可以开饭了。
还是开了支红酒,边吃饭边喝点。
钟艳宁是个很懂享受生活的女人,她的日子过得优雅而精致,不过这钱都是自己挣来的,也确实有那条件。
除了一男一女之外,小洋房里还有个“第三者”。
一只巨大的藏獒,肩高接近80CM,体重应该也有一百五十斤了,瞧着威猛绝伦,看着就让人害怕。
这是钟艳宁养的宠物,用来看家护院的。
她可不喜欢京巴那样的玩意,养的狗子都是大型凶猛犬只,还取名叫做鳌拜,霸气侧漏。
藏獒摇着尾巴,来到陈飞平身旁,拱着他的腿做讨好状。
钟艳宁就很奇怪,这只藏獒性情暴躁,也就听她的话,对上门的其他人可没那么温顺,最多也就不攻击,但绝不会如此“小鸟依人”。
哪怕父母和弟弟钟伟军也摸不了它,否则的话就会疯狂咆哮。
可是鳌拜在陈飞平面前却是表现得极为异常,从第一次带陈飞平回家,也就是车子落水的那晚她就注意到了。
当时陈飞平和她进了门,碰到陌生人,鳌拜都会冲着其疯狂吠叫,直到自己喝止。
然而,那晚鳌拜非但一声不吭,反而还远远地躲到一个角落瑟瑟发抖,看似害怕极了。
陈飞平第二次和鳌拜的碰面则是上个月过来吃晚饭,鳌拜同样不敢叫,还躲到一边,眼神里充满了畏惧。
陈飞平过去摸着大狗的头安抚了一番,狗子才不再害怕,不过在陈飞平面前比京巴都温顺,还拼命摇着尾巴。
然后这第三次上门,鳌拜就变得谄媚起来,还过来蹭他的腿,这是向人类主动亲近示好的表现。
钟大小姐心中纳闷,她想不通鳌拜为什么会对陈飞平如此敬畏讨好,要知道这只藏獒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
只要鳌拜心中清楚,这个人类惹不起,他的身上有一股极其危险的气息,似乎能在一秒钟内把自己撕为碎片。
这是陈飞平精神力中融合的虎魄给藏獒带来的压迫感。
说藏獒不怕大爪子那是假的,碰到动物园里那些萌萌哒,天真无邪得像男大学生的或许不怕,因为那些大爪子缺乏野性。
在野生的大爪子面前,藏獒能吓尿。
尤其陈飞平融合的虎魄,还是来自中个头最大也最凶猛的大爪子,鳌拜不怕才怪了。
在陈飞平面前,它温顺得就像孙子,几乎没敢叫过,偶尔叫一声,也成了小夹子,全然没有了藏獒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