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自由一日。”
“妈的重色轻友重女轻男啊。”路明非心中暗骂。
当年他在自由一日里干掉愷撒跟楚子航的时候其他人看上去可没这么好说话,那会儿他路明非脑门上就差写著“来照这揍”这四个大字了。
“你不知道啊小弟,我才是牺牲最大的那一个人好么。”诺诺委屈巴巴发来了哭唧唧的表情包,“为了帮你的小妞儿取得胜利我可是当了一回二五仔,现在都不敢回学生会总部报导了。”
路明非说:“你干掉的不是阿卜杜拉吗,他们应该为你欢呼才对。”
“欢呼你个大头鬼,真让人家是傻子啊。”诺诺打字说,“快別说了,刚才那会儿愷撒还来敲门说想请我出去吃饭单独聊聊来著,他们不会想趁我落单打我黑棍吧——我可不出去,先避避风头等你回来了再说。”
路明非忽然想起很多年前自己在某个视频软体上看到诺诺身披红装手持球棍在一间电话亭里拍摄的照片,那时候她比现在看上去成熟,但仍稚嫩,一授髮丝儿咬在齿间,保持挥棍的姿势,前面是被一逢打散的纤细骨头,像是某种怪鸟。
那时愷撒刚跟师姐求婚,他们去试穿红装,结果遇上大地与山之王復甦,成群的镰鼬从地下钻出,诺诺被逼到了狭窄的电话亭中。
她咬著牙不愿服输的样子很倔强,但就是穿著那身红装的时候她仍记得给路明非打那个叫他快跑的电话。
回忆如决堤的水那样漫上来,路明非恍惚间想起当以前师姐讲过一个故事,
她说有天她很想去芝加哥,那天在下大雨於是她就开著那辆红色的法拉利在男生宿舍楼下按看喇叭大喊谁陪我去芝加哥谁陪我去芝加哥,愷撒对天鸣枪从三楼一跃而下拔得头筹,就是那时候他们开始在一起的。
这一次诺诺却甚至连机会都不愿给那个骄傲的义大利男人,这也是无意中被改变的命运么
“好,等我回来带你们去芝加哥玩。”路明非说。
“玩什么”诺诺不依不饶。
“就是到处逛咯,喝酒什么的——你会喝酒么”
“开玩笑,我喝酒超猛的!”
“那我请你喝酒。”路明非说。
“一言为定,你要是放我鸽子我就咬死你。”
“哪里的话,我超有钱的,学院给我预支了奖学金!”路明非回答。他倒是忘了,自己早就把奖学金拿出来作了僱佣康斯坦丁离开美国的赏金。
好在这傢伙早早抱好了媧女的大腿,再不济如今作为圣殿会唯一的正式骑土怎么也能调用点儿海外资金,总不至於给一分钱恋得卖屁股什么的。
走在伦敦的有种特殊的感觉,不是bj那种乾燥的锋利,也不是上海那种潮湿的缠绵,而像是带著煤灰味的、古老的风拂面而来。
这股子风从十九世纪的烟卤里飘出来、从狄更斯的字里行间渗出来、从二战时期的防空洞里漫出来,最后沉淀在走在伦敦城里每个人的灵魂里。
维多利亚亲自驱车载客人们沿泰士河向城內驶去,路明非向外张望,往昔那个疆域横迈七大洲五大洋的日不落帝国正在衰败,甚至连曾为世界中心的伦敦都逐渐被越来越多的新兴城市超越。
但工业时代给这个已经老迈昏再也拎不动大棒的彪悍巨人注入了新鲜的血液,行人熙熙攘攘,现代工业化的辉光和维多利亚时代的遗风混跡一处,如今的伦敦,苍老、年轻、死气沉沉、生机勃勃,完全相悖的词都可以用在它的身上。
远处圣保罗大教堂的穹顶在薄雾中若隱若现。
路明非想起某个纪录片里说这座教堂在二战轰炸中奇蹟般地倖存下来,成为伦敦人精神的象徵。
现在它被一群玻璃幕墙的摩天大楼包围,像一位穿著古旧礼服的老绅士终於离开他的老宅来巡视自己早已车水马龙工厂林立的领土。
薄薄的雨云匯聚,於是河水都像一块被揉皱的铅灰色绸缎那样缓慢地舒展著,对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