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意疯闹的“二少爷”,现在是被人疼爱的姑娘家,这没什么好丢人的,反而让我觉得无比坦然。
我深吸一口气,重重地点了点头,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担,跟着他一起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挺直了腰板。风吹起我的发梢,带着菊香,我忽然觉得,做女儿家,好像也没那么可怕。
王二柱他们看到我们一起从菊丛里走出来,还愣了一下,李狗蛋挠了挠头,一脸困惑:“你们俩刚才干啥去了?青梧,你咋眼睛红红的,跟哭了似的?是不是谢大人欺负你了?要是他欺负你,我们帮你出头!”
说着,李狗蛋还挺了挺胸膛,摆出一副要跟谢景行“决斗”的架势,旁边的王二柱也跟着点头,一脸“我们罩着你”的认真,看得我又好气又好笑。
“才没有!”我赶紧抹了把脸,瞪了李狗蛋一眼,“我是高兴的!看到这么多好看的菊花,太开心了,就忍不住哭了,不行吗?”
“高兴还哭?”王二柱一脸迷糊,挠了挠后脑勺,“你们城里人真奇怪,高兴了哭,难过了也哭,跟我们村的小丫头似的。”
谢景行笑着拍了拍王二柱的肩膀,语气温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别问了,天色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不然沈夫人该担心了。”
“哦,好。”王二柱傻乎乎地点点头,也没再追问,转身就跟李狗蛋讨论起刚才摸的鱼,说晚上要烤着吃,还得配着村里酿的米酒,说得不亦乐乎。
回去的路上,我没再像以前那样跟王二柱他们打打闹闹、勾肩搭背,只是安静地跟在谢景行身边。他牵着两匹马,我走在他旁边,偶尔抬头看他,总能对上他温柔的目光,然后赶紧低下头,脸颊烫得像火烧,心里却甜滋滋的。
原来被他当作“姑娘”来看待,是这种感觉啊。有点害羞,有点紧张,还有点说不出的欢喜,像吃了娘做的桂花糕,甜到心里去了。他的步子会刻意放慢,配合我的速度;遇到坑洼的路面,他会不动声色地挡在我外侧;甚至会悄悄把我散落在额前的碎发别到耳后,指尖的触碰轻柔得像羽毛,让我浑身都泛起细密的战栗。
到了镇上,王二柱他们惦记着烤鱼,跟我们说了声就急匆匆地跑了,只剩下我和谢景行并肩走在石板路上。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偶尔会交叠在一起,看起来亲密又和谐,像再也拆不开的整体。
快到布庄门口时,他忽然停下脚步,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我——是一朵用银丝精心缠绕而成的白菊,花瓣层层叠叠,栩栩如生,连上面的露珠都雕得惟妙惟肖,闪着淡淡的银光,显然是用他那把从不离身的小刻刀一点一点雕琢而成的。
“给你的。”他看着我,眼神里带着点期待,还有点不易察觉的紧张,喉结轻轻滚动了一下,“刚才在菊丛里摘的那朵,怕放久了会蔫,就用银丝做了个永久的,这样……它就能一直陪着你了。”
我接过银丝白菊,指尖触到冰凉的金属,心里却暖得像揣了个小太阳,眼眶又有点发热。这是他第一次送我“姑娘家”的东西,不是随手摘的野花,不是路边的小玩意儿,也不是辟邪的虎牌、温润的玉佩,而是他亲手做的、带着满满心意的礼物。每一根银丝都缠绕着细心,每一片花瓣都凝结着温柔,比任何珠宝都珍贵,比任何糕点都让我欢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