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卧槽,你特么想死啊。”
我心头的火腾的一下就窜了起来。
活了三十来年,咱也不是没干过仗,在内蒙那嘎达,哥曾经的绰号可是‘草原狼’。
“壮哥是吧?你瞅你那逼样,怎的,你还想杀我?”
我低下头左右寻视,地上没板砖,但碎骨残骸可不老少。
对方拿着骨刀,咱也不能空着手不是?
绕着传送门兜了一圈,我捡到了一根粗短灰白的骨棒。
这也不知是什么动物的骨骼,只有50厘米长的一小段,一端是断茬,另一端是排球大小的关节头,拎在手里像锤子。
这玩意看着挺大个儿,实际上不沉,但绝对够结实。
我再次抬头看向肥皂泡外的邋遢鬼,他又向后退了退,给自己留出了足够多的战斗空间。
从他那略显晦暗的眼眸里,已经看不到多少人性,其实他更像是一头会说话的鬣狗。
我试探着把骨棒伸出肥皂泡,没问题,轻易可以穿透。
难道这玩意防外不防内?
手伸出去,接着是腿,然后是全身。
对方还未动。
我向后退了半步,果然,脊背顶到了一层柔软的东西,仿佛墙壁上贴着一层橡胶。
回不去了,看起来吹弹可破的薄膜,此刻的坚韧程度,犀牛来了都撞不破……
“杀了你个批养的!”
我忽然就发了狠,这地方可没警察,且对方也已经不太像个人。
咚咚咚……
我快步往前冲,脚下厚厚的灰尘飞扬了起来,咱也不知那是骨灰还是泥尘。
呜,骨棒裹挟着尖锐的啸声砸了下去。
然而下一秒,前方半蹲着的身影瞬间就消失不见,此同时我的左腿猛的传来一阵刺痛。
“好快!”
我瞬间警醒,明白这已经不是普通人的街头格斗,单纯靠凶狠和蛮力已经无法取胜。
开弓没有回头箭,不杀死他,我就肯定会被杀死。
我快速扭头,看到他已经跃到我身后七米外。
此刻给我的感觉,他的速度不亚于闪电,他在移动的时候刺了我一刀,感觉像是试探。
正因为如此,我的伤口并不深,但是一阵麻痒紧接着传入意识深处。
“卧槽,真够恶心!”
我有些慌了,腿的麻痒在迅速蔓延,我撑不了太久。
我拖着伤腿开始逃,同时侧过脸,用眼角余光紧盯着那道干瘦身影。
嗷……
邋遢男举起了骨刀,先是狂嚎了一嗓子,接着双腿一曲就跳了过来。
他明显是兴奋了,猎物已经受伤,成了待宰的羔羊。
“就现在,给我死!”
我大脑飞速旋转,通过刚才的腿伤来推算他此回合抵达的时机,然后右臂抡起骨锤就是一个大回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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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
巨大的撞击声响起,我的手被震麻,骨棒应声断成几节。
在我的推算中,那个比猴子还灵敏的男人连哼都没哼一声,就 擦着我的肩膀摔到了前面。
没错,他像网球一样被锤头击中,而且好死不死正击到了脑袋上。
不得不承认,这一招运气的成分占了大头。
好在是我赢了……
“哈哈,小兄弟真有你的,能把壮哥干死,你在赤湾这一带可以横着走了。”
我呼哧大口的喘着气,右手抖的像弹棉花。
然而比起半个身子的麻痹,手臂的震痛又算不得什么了。
背后悠悠响起吴孟达诙谐的调侃声,这让我的神经为之一松。
“老子被捅了一刀,走不了路了。”
我扯开了裤子查看伤口,好么,整条右腿看起苍白坚硬,像是劣质石膏塑形而成的假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