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浩宇在回去的路上,不断地思考自己这一世的人生。
刚开始的时候,他对自己这种渣男的行为,还是多多少少有一丝愧疚感的,毕竟,这跟他受到的教育,以及家庭环境和生活环境格格不入。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渐渐发现当渣男有时候也没什么不好的。
如果他这一世依然是一个专情的人,不管是喜欢上了哪个女孩子,不管是罗小娟还是秋雅,不管陶丽丽还是夏书瑶,肯定都够悲催的。
为啥?
人家动不动就把你给甩到了一边去,你怎么办?
孤枕难眠,要不会吃回头草步入舔狗的队伍中去?
女孩子跟男孩子的生理结构是不一样的,对于很多的年轻女孩子来说,那种事情一辈子不做都没有关系。
女孩子差不多要到三十岁以后,对于那种事情才会慢慢的热衷起来,因此,女孩子们只会作妖,才不会管男孩子们的死活呢!
男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对自己好一点。
东方不亮西方亮,没有了张屠户,也没必要去吃带毛的猪。
没了你夏书瑶,我身边还有一大堆的女孩子陪着我呢,而且我还可以继续到外面泡妞去。
我张浩宇虽然自认为自己是只懒兔子,可他不是一只不会自己觅食的傻兔子,而且他的觅食技巧比大部分人都更加的娴熟,也更加的犀利。
回到家中,张浩宇继续过起了自己的小日子,罗小娟、陶丽丽、秋雅,都是对普通人来说非常漂亮的女孩子了。
可这些女孩子在张浩宇的面前,都是含情脉脉,予取予求的,比那个高傲的夏书瑶可是好太多了。
现在他有些理解,为什么大部分的富豪找的老婆,都不是最漂亮的那个,有时候,漂亮真的不是男人选女人的第一条件。
很快,十月份的考试成绩下来了,张浩宇依然是毫无悬念的四门全过。
事实上,今年四月份的考试结束之后,张浩宇就已经可以拿到汉语言文学的专科文凭,后面考的这些科目,都是本科的科目。
反正他现在还年轻,暂时也没有太多的事情可以做,考个文凭出来给自己撑撑场面,总比被人说成是没文化的土包子要强。
很多没什么文化的企业家,都会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弄一个大书柜,给自己弄个什么MBA的文凭,以提升自己的身份档次。
这就是社会现实,适应这个社会就好了,不要试图去改变社会。
清高是没有用的,也没必要整天花力气给人家解释,所有的市侩、势利眼、随波逐流,其实都是一种适应社会的表现。
然而,也许是老天爷觉得自己给张浩宇的机缘太大了,因此,注定不想要让张浩宇的日子平淡。
这天,他陪着罗小娟去市场上买菜,结果却遇到了潘云龙带着两个小混混,拦住了两个人的去路。
“小娟,你知道吗?我潘云龙如今终于有了出头之日了,我现在跟着高家干,现在我已经是梦幻之城KTV的保安经理了,还有好几个场子,都是我罩着的。”
如今的潘云龙确实拽了起来,大金链子小金表都配上了,腰里别着一部手机,走起路来一步三晃,神情很是目中无人,嚣张至极。
“你闪开,我已经有男朋友了,我跟你已经没关系了!”罗小娟眉头微皱,神情有些厌恶之色。
张浩宇却好奇的上下打量了潘云龙一番,笑嘻嘻的说:“哎吆,不错啊,看样子是发财了,怎么样,车买上了没有?有辆二手的也行啊,总比腿着强吧!”
潘云龙面现尴尬之色,但又瞬间变得不在乎了起来,语气淡淡的说:“很快我就会有了!”
“很快是多快啊,其实一辈子也很快的,小轿车要是买不起的话,买辆摩托车凑合着也行啊,还是那句话,总比你现在腿着强!”
“你特么的什么意思,讽刺我是不是?”潘云龙有些闹了,想要冲上来抓张浩宇的衣领,却被张浩宇抓住了他的胳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