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负责安保工作;
皇家近卫军:主要负责驻守北明大陆区;下设12个军:
第一军:驻守吴郡;第二军:驻守徽郡;第三军:驻守会稽郡;
第四军:驻守西江郡;第五军:驻守多丘郡;第六军:驻守越秀郡;
第七军:驻守百越岛;第八军:驻守瀛洲岛;
第九军:驻守加里曼行省(驻地首府辛地);第十军:驻守南三岛行省(驻地首府:泗国);
第十一军:驻守本州行省(驻地首府:樱都);
第十二军:驻守极地行省(驻地首府:极地城)。
皇家陆军:共8个军:
20军:驻守苏禄行省(驻地首府:新海);
21军:驻守印瓦行省(驻地首府:雅京);
22军:驻守波利群岛(驻地首府:米里);
23军:驻守巴布亚行省(驻地首府:莱城);
24军:驻守利亚行省(驻地首府:帕皮);
25军:驻守所罗门群岛(驻地首府:霍尼城);
26军:驻守纳鲁、基斯、克罗亚三岛(驻地首府:塔瓦城);
27军:驻守托卡、瓦努、莱莎、萨摩、库洛五岛(驻地首府:楠城)。
皇家游骑兵:共分8个师,游骑兵常驻帝都。
北明地方官职:
总督:掌握地方上一切财政军大权(总督一般由驻军首长担任。)
总督任职期间,其直系亲属必须在帝都任职或居住;
总督每年必须返回帝都述职一次,回国日期由中书省安排;
都察院派驻监察官员及宪兵队监督总督及军队工作。
总督府下设官职:
参谋长、副参谋长:协助处理军队中的内务。
督牧、副督牧:协助管理辖区内政务。
督丞:协助管理辖区内民生事务。
督户:协助管理辖区内财政及后勤。
督卫:协助管理辖区内治安工作,同时管理辖区内警视署。(警视署即地方守备队,人数不得超过驻扎人数的1\/3,守备队兵源一般是45岁后退伍的老兵。)
监察长:由都察院派驻,下辖宪兵队,监督总督及军队工作。
帝国:中央集权制国家,首都:长安京,优势兵种为陆军,特别是重装步兵,同时十分重视弩箭的发展,特别是重型弩箭和连弩都是帝国的长处,对于火器的研究相对滞后。
帝国皇帝:蒋毅,蒋先念之子,自幼在宫廷长大,熟知各种权谋,心思缜密,极其善于识人用人,正是在他的带领下,帝国逐渐走出了下坡路,只可惜体弱多病。
帝国军团:
中央军:驻守长安京和直隶郡,6个军团;其中1个军团常驻长安京,2个军团常驻柱州,其余3个军团驻防直隶郡;
大陆军团:分散驻守帝国各郡,包括上河郡、齐鲁郡、瀛川郡、坞川郡、北郡、曙郡、灞郡、汉郡、南郡、云郡、湘武郡、南鸿郡;共6个军团,每1个军团驻防2个郡。
帝国师团:守卫皇宫,共计一个师团;
边防军团:驻守西北特辖区(特辖区即特别统辖区,一般由当地驻军最高指挥官担任特辖区最高行政官一职,郡、行省及特辖区的最高长官均称为总制),包括科萨行省、萨玛尔行省、布哈拉行省、撒曼行省,共计4个军团;
远征军团:主要负责对外征战,共计3个军团;
大漠军团:驻守塞北郡,塞北郡是帝国门户,连接鞑靼地区,共计1个军团;
(后增设塞外军团:驻守北鞑靼行省,共计2个军团;)
柱州军团:柱州和魔族地域接壤,主要用于防范魔族入侵,负责镇守镇魔关及驻守柱州,共计三个军团同时会派遣中央军2个军团协防柱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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