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若不是重暮川,又会是谁呢?
凌修辰怎么也想不到,此番险些害死他家烟儿之人,是他早已忘在九霄云外的南婉清。
还有她身后,与她狼狈为奸的孟良赫。
七日前,孟良赫漏液来到了软禁南婉清的山野屋舍中。
此间屋舍三进三出,四面皆是荒山野林。
山中常有野兽出没。
南婉清不认得路,又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
曾经想过要逃,却被野狼逼了回来。
孟良赫并未特意找人看押她,却也知晓她逃不掉。
只是定期送些柴米油盐之内的生活用品。
若忙起来搞忘了,南婉清便只得自求多福。
每一餐都不敢吃得太饱,存粮成了习惯。
孟良赫曾经有半个月未曾来过一次。
他每次来,都只会带七日的食物。
从那以后,南婉清便开始省着吃用。
对她的这条命,倒是珍惜得紧。
孟良赫确认重暮川已然没了一统天下的决心,心烦意乱。
喝得迷迷糊糊的。
方一进门,便将南婉清扣在床上,动作粗鲁的……了几次。
南婉清很疼,但却不敢反抗。
他每次都这样。
她于他而言,就是个发泄糟糕情绪的工具。
第二日醒来后,孟良赫这才与她说到了正事。
他要她秘密回到风凌国,将洛烟体内妖族血脉一事,公诸于世。
南婉清对此,自然是一百个乐意。
其一,她对洛烟的确恨之入骨。
从前她并不知晓洛烟体内拥有妖族血脉,此番知晓了,自然要搞死她。
世人对妖族血脉之人,向来都只有一种态度,赶尽杀绝。
没想到那个野丫头体内,竟有妖族血脉。
甚至还坐到圣卿王妃的位置。
世人的嫉妒心,向来都是罪恶感的一大来源。
生得极美,又是个野丫头,又被圣卿王宠在心尖尖上。
早该是世人嫉妒的所在。
此番被抓到把柄,愚昧的世人,还不恨不能亲手弄死她。
洛烟,呵呵。
果然是个贱人。
便是血脉,也这般卑贱。
这一次,她定要洛烟,死无葬身之地。
其二,她做梦都想要逃离孟良赫。
回到风凌国,便可以永远的逃离这个恶心的男人。
等到她亲手将洛烟弄死,她便去寻母亲,带走母亲。
将母亲带去一个谁也不认识她们的地方,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至于那个女儿……
体内竟也有妖族血脉,生下来便该掐死她。
若非孟良赫将那野丫头带走,她必定亲手掐死她。
孟良赫显然瞧出了她的心思,扣着她粗鲁的又……了一次,危险的扼着她的下巴威胁道:“别想耍花招,你便是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你,洛烟一事结束后,立刻回来伺候我,否则,让我将你抓回来,结果你该知道,我做.死你。”
面对他那张毁了一大半的脸,南婉清心下便是一阵的恶心。
可她知道,她斗不过他。
眼下只能先哄着他。
等她离开了这里,回到了风凌国,搞死了洛烟,四国六海之大,这男人能找到她才是怪事了。
她还不知道,这男人体内,同样具有妖族血脉。
她便是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过万万千千条蛇的眼线。
为了顺利离开,她忍着恶心,伸出双臂抱着他的腰,佯装乖巧的哄着他:“我知道了,我办完事后,立刻回来,不会过多逗留。”
“嗯。”
见她还算乖觉,他从床上爬起来。
离开前,他从怀里掏出一方打包好的药包丢在桌上,冷冰冰的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