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看俩人不吵了,觉得有些无趣,一枪打断了乖乖头镣铐上的 铁链。
乖乖头立马就要跑,枪店老板忽然动情的拉住他道:“哦!对不起!你长得太像我儿子了!我无法接受他已经死去的事实!我不该带他去河边练枪的!”
乖乖头并不在意这些,他一把推开枪店老板,夺门而出。连感谢的话都没对约翰说。
约翰嘟囊了一句没礼貌,也溜达着走出了地下室,他对枪店老板的痛哭流涕也不感兴趣。
约翰从枪店出来,走了没两步迎面遇上一个警察。
这个年代的警察其实跟牛仔没啥区别,都是穿的破破烂烂,一身异味儿。区别就是大部分的牛仔都混的不如意,但大部分的警长过得还算小康。
“你好,先生!我是这里的警长,我叫利·格雷!请问你有听到枪声吗?就在这附近!”利·格雷打量了一下约翰的打扮,很是客气的说道。
先敬罗裳后敬人,这话说的真没错!约翰想到了芬恩曾经说过的东方智慧“只要你把对方半年的收入穿在身上,他见面一定会对你客客气气的 !”
“哦!我叫约翰·马斯顿!我从瓦伦丁来罗兹签一个合同!我刚看了一出好戏!警官先生!枪店老板囚禁了一个少年当儿子!有人开枪打断了铁链!就是这样!”约翰一脸八卦的说道。
利·格雷皱着眉道:“死人了吗?”
约翰回答道:“据我所知是没有,在枪店的地下室!您现在过去应该能看到现场!”
利·格雷忙道:“谢谢你!马斯顿先生!我要去忙了!祝您生活愉快!”
约翰笑道:“哦!多谢您的祝福,警长先生!”
利·格雷匆匆忙忙走了,约翰望着利·格雷匆匆忙忙的背影,鼻子皱了皱,似乎还能闻到空气中的酒臭。
约翰笑道:“似乎西部从来不缺这种混蛋警长呢?”
瓦伦丁警局早就已经没人敢上班时间喝酒了,不过几乎所有警察都染上了烟瘾,他们的工作强度有点儿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