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比银行存款高多了”、“跟存银行定期差不多,但利息高”、“以后养老有保障”等等,对于其中长期的流动性风险、提前退保的巨大损失、收益的不确定性等关键问题,要么轻描淡写,要么干脆含糊其辞。
马法官的妻子本身对金融产品不了解,又是亲戚推销,碍于情面,再加上被高收益承诺所吸引,在这位表弟的软磨硬泡下,几乎没怎么细看条款,就晕乎乎地签了字,投了五十多万,这几乎是家里一笔不小的积蓄。
事后,马法官偶然问起家里的资金安排,他妻子才说起买了份“高收益理财”。
马法官是法律专业人士,心思缜密,仔细一看保单合同条款,立刻发现了问题:这根本不是什么“高息存款”,而是一款长期、流动性很差的保险产品,前期退保损失极大,所谓的“高收益”只是基于假定的演示利率,根本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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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即就火了,和媳妇大吵一架,责怪她如此轻率。媳妇也觉得委屈,说是表弟再三保证没问题才买的。
马法官立刻让媳妇联系表弟,要求退保。可这个时候,媳妇的表弟先是推诿,后来干脆连电话都不接了,没过多久,听说他离职了。他媳妇还不好意思继续找。
这下马法官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媳妇被亲戚忽悠,家里资金被套,责任人还跑路了。他觉得自己一家成了冤大头。他直接找到保险公司,要求全额退保并道歉。
但保险公司的回应让他更加郁闷。对方出示了投保时的“双录”资料,流程上看起来似乎没啥大问题,营销员(他那个远房表弟)确实提到了一些风险提示,虽然语速快、力度轻。保险公司据此认为自身流程合规,拒绝承认“销售误导”,只同意按合同现金价值退保,那要损失一大笔钱。
马法官认为这是保险公司在利用格式条款和信息优势“店大欺客”,那个“双录”根本就是走过场,没有真正起到告知作用。
他觉得自己虽然是法官,但在面对强大的金融机构时,依然像个普通老百姓一样维权艰难。
这种无力感,加上对妻子的愧疚和对自己疏忽的懊恼,让他更加执着地想要讨个“说法”,坚持要保险公司承认“欺诈”,而不仅仅是退钱那么简单。这已经超出了单纯的经济诉求,带上了一些情绪和尊严的因素。
王忠磊在电话里对王兵说:“王兵啊,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老马这人,说实在的,有点轴,但道理还是讲的。他现在是骑虎难下,跟老婆吵了架,心里憋着火,觉得被保险公司和那个跑路的亲戚合伙坑了。保险公司那边咬死流程没问题,他这边又拿不出实质证据,就僵在这儿了。他觉得要是就这么认了,这口气咽不下去。”
王兵仔细消化着这些信息,脑中飞快地分析着。“老领导,太感谢您和张主任了!这下我心里有底了。关键是那个跑路的营销员,他是马法官家的亲戚,这才是问题的根源,也是可能的突破口。”
“哦?怎么说?”王忠磊问道。
“您想,保险公司之所以强硬,是因为表面证据对他们有利,他们怕的是开先例。但如果能让保险公司意识到,这个营销员本身的行为是有问题的,甚至可能涉嫌违规(比如诱导客户、未充分告知),而且他现在失联了,这本身就可以成为一个‘特殊情况’的理由。
保险公司的梁总,我接触过,他其实是想妥善处理、息事宁人的,只是苦于没有由头去说服省公司。如果我们能从这个角度切入,或许能找到一个双方都能下的台阶。”
“嗯,有道理。”王忠磊表示赞同,“那你的下一步打算是?”
“我想请张主任再帮个忙,看看能不能安排一次更直接一点的沟通。不用正式场合,就找个安静的地方,我以协调矛盾的身份,和马法官当面聊一聊。
一方面表示我们对这件事的重视和理解,另一方面也把一些行业内的实际情况和可能的解决路径,坦诚地跟他沟通一下。关键是让他感觉到,我们是在真心实意帮他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