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城南垃圾场,在浓郁的混合垃圾味的刺激下,文子仲极为不满的醒了过来。
入目所见,是四周高耸错落的垃圾山,是脸前嗡嗡作响的蝇群。
很明显,此处是个垃圾场。
一脸懵逼的文子仲试图起身观察自己所处的环境,然而身体刚刚有所动作,身体各处便传来了疼痛感。
文子仲下意识嘶的倒吸一口凉气。
怎么身上这么疼呢?好像被一群人打了一顿似的。
这一睁眼发现自己身处垃圾场,身上还一堆伤。
搁谁身上,谁也得满头问号。
不过这满头的问号并未出现太久,因为记忆随即涌现,充分帮助文子仲理解了现状。
……
简单来说,文子仲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武道盛行的高武异世界,穿越到了一个和自己同名同姓的人身上。
至于为什么自己会浑身是伤的躺在垃圾场内。
那是因为——前身是个大傻*。
作为一个父母双亡、没亲没房的普通高中生,不好好学习反而去当舔狗。
作为一个不能提供经济价值的舔狗,前身充分发挥主观性,选择提供劳动价值,提供的方式是——帮女神张煊的男朋友胡剑平去和小混混打群架。
要说这前身武道天赋,那还真挺不错的,在一没资源和钱、二没专业指导的情况下,在班里还是个上游水平。
如果不是时不时去帮胡剑平打群架,经常受伤影响修炼进度的话,前身武道修为估计都能升入精英班了。
有这么一个好使且能打的二傻子,胡剑平当然是十分乐意。
今天上午,胡剑平和附近的小混混进行约架,约架地点就定在了东阳市最大的垃圾场——东阳市城南垃圾场。
两方到场,对方22人,我方6人。
在这场近三十人的混战中,前身一马当先、头也不回的突进了对方的人群。
而胡剑平在前身一马当先突击后,大手一挥便带着小弟们跑路了。
由于胡剑平当机立断的跑路,加上前身突入争取时间,反应不及的22人自然是追不上胡剑平等人。
那能怎么办呢?只能抓住能抓住的家伙打个爽了。
俗话说得好,双拳难敌四手,好汉也架不住人多。前身虽然对比路边小混混已经挺能打了,但是那也架不住对方人多。
于是原本应该出现的垃圾场混战,变成了“踢足球”,22个年轻健壮小伙子的腿强而有力,而作为“足球”的前身也是皮实耐糟。
前身被揍得再起不能,22人均匀的分成两队,宛如踢完比赛退场的足球队一样,勾肩搭背的扬长而去。
按理来说,都到这一步。前身要么大彻大悟,痛改前非,自此和这种事断了关系,利用自己不错的武道天赋成长起来;要么痴心依旧,继续当舔狗、当小弟,过着窝囊的生活。
但是前身是怎么做的呢?前身在被揍的起不来身的情况下,呜咽哭泣,感受到了自己实力的弱小。
若是自己实力再强大一点,就能帮张煊的男朋友胡剑平打赢这一场了。现在打输了,女神会怎么看自己啊。
深感无颜面对女神的前身,一个激动,从垃圾堆里捡起一把破刀,将刀架到了自己的脖子上,破刀虽破、其刃犹利。
……
将这槽点满满的故事信息消化后,文子仲深感卧槽,这位前身真是位不得了的神人。
有天赋不用,当舔狗。当舔狗还主打一个卖命。被卖了之后在醒悟后健康的活和窝囊的继续活之间,选择了窝囊的死。
现在这位前身留给文子仲的是,一个浑身是伤的身体、一段堪称神人的人生经历、一个垃圾场躺尸的开局。
面对如此悲催的开局,文子仲嘴角没有抽搐,因为嘴角抽搐会带动脸上的淤青。
这什么逆天的匹配机制啊?我文子仲前世不说是西格玛男人,那也是堂堂正正的活着,怎么穿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