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生产的煤窑,在大同煤矿的发展进程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1905年春天,福公司认为时机已然成熟,便设法拉拢清廷铁路大臣盛宜怀,与铁路总公司续订了《拟设山西熔化厂并合办山西潞、泽、平、盂矿务合同》,这份合同共4条。
此次续订的合同,对1898年订立的原章程内容进行了改动,将原来山西商务局转请福公司办理的五处矿务变更为:
“中国愿与福公司合办以上潞、泽、平、盂等处铁路,以及化铁所需用的煤炭与炼焦炉。福公司同意中国参与合股开办,股份比例以五成作为限度……至于以上所提及的各处煤矿,若也有意合办,届时再由山西商务局与福公司另行商议。”
回顾往昔那份章程,当时是福公司与山西商务局进行签约,并且整个过程还受到山西巡抚的监督,双方地位虽不平等,但也存在一定的制约关系。
然而如今的条款,却发生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变化,竟将福公司与国家置于看似平等的地位。这一改变,实在是荒谬至极,完全扭曲了应有的主权关系。
更为荒唐可笑的是,在新的条款中,福公司俨然摇身一变,成为了主导者,堂而皇之地“应允中国合股开办”。
这一局面的形成,深刻地暴露出清政府的软弱无能与昏庸至极。
清政府在列强的威逼之下,如同砧板上的鱼肉,毫无反抗之力,只能将国家主权拱手相让,任由他人肆意宰割,这一情景实在是令人痛心疾首,满腔悲愤。
1905年7月,正太铁路顺利通车,这一重大事件为福公司掠夺山西煤炭资源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如同嗅到血腥味的恶狼,福公司迫不及待地迅速派人前往山西,紧锣密鼓地筹备开矿事宜。
此时的福公司,因自恃背后有列强撑腰,得意忘形到了极点,全然不把中国政府放在眼里,嚣张气焰可谓是甚嚣尘上。
他们行事愈发肆无忌惮,完全无视山西巡抚和山西商务局的存在,径直派遣测量工程师,带着翻译,仅仅凭借一张游历执照,便在正太铁路两侧大张旗鼓地展开矿地勘测工作,忙着绘制地图,仿佛这片土地已然是他们的囊中之物。
在勘测过程中,他们发现平定当地的绅民也在打井采煤,这本是当地民众正常的生产活动,却触动了福公司贪婪的神经。
于是,他们竟厚颜无耻地要求山西商务局将当地人兴办的小煤窑全部查封,妄图独占山西的煤炭资源。这一无理至极的要求,理所当然地遭到了山西商务局的严词拒绝。
福公司的路矿总工程师利德见状,不仅没有收敛其嚣张行径,反而公然进行威胁,表示如果山西商务局不答应福公司的要求,福公司就会通过英国驻华公使与北京政府进行交涉,企图借助外交压力迫使清政府就范。
其蛮横无理的嘴脸,尽显帝国主义列强的丑恶本质。
正是:忆往昔,列强掠夺,矿脉泣血,矿工蒙垢辛酸史;看今日,自主图强,黑金焕光,煤都扬眉奋进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