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停顿,目光似乎在他刚刚写了个开头的草稿上扫过。
青文顿时感到一阵无形的压力,心跳加速,连忙低下头,假装沉思,笔尖却在纸上洇开了一个小小的墨点,让他更是懊恼。
好不容易将八股文的草稿完成,虽不尽如人意,也只能暂且放下。
他看向第二道题,策问:
“本邑夏税秋粮,民多逋欠。或云户丁逃亡,或云粮长侵渔。有谓当清查田亩,有谓当均平徭役。二者孰便?”
此题极为务实,直指地方钱粮征收的顽疾。
青文精神微微一振,他平日与孙文斌、梁识等人讨论过类似的问题。
他凝神思考:“清查田亩可正本清源,防止隐田漏税,但工程浩大,易生扰攘。”
“均平徭役可减轻小民负担,防止因役破家,但需详核丁口,亦非易事。”
他努力回忆郭教习和刘教习讲过的要点,试图提出一个“清查与均平需相辅而行,更需整饬吏治,严防中间盘剥”的稳妥之策。
考棚内闷热难当,汗珠顺着额角滑下,滴在稿纸上,晕开一小片湿痕。
蚊虫坚持不懈地叮咬着他裸露在外的地方。
更远处,似乎有考生因为中暑或体力不支,被衙役搀扶着离开了考场,引起一阵小小的骚动……
这些都不断撕扯着他的注意力。
他强忍着不适,勉强将思路写下,但自觉分析不够深入,提出的对策也流于泛泛,心里不禁叹息:“若在平日,此题当能写得更好……”
最后是五道判语,考察对《大晟律》的理解和实际运用能力:
1. “佃户张三,承种李四田亩,遇旱歉收,欲减租银,李四不允,致相争殴。”
2. “王五典当衣物于赵六铺中,逾限未赎,赵六欲变卖,王五阻拦。”
3. :“里老钱七,受寡媳周氏之托,代管田产,却私自典卖。”
4. “孙八与陈九互争田界,各有契约为凭,然界址模糊。”
5. “吴十嫁女,已受聘礼,后因故悔婚,男方不依。”
这些判语贴近民生,要求考生明断是非。
青文平日在律法上下的功夫不算最深,此刻在身心俱疲的情况下,更觉头脑发木。
他努力回忆相关律条,比如“户婚田土”细故的处理原则,以及“违禁取利”、“典卖田宅”等规定,逐条分析,写下判决。
例如对于佃户张三,他判道“天时不济,非人力可违,当劝谕田主量情减租,殴斗之举,双方均责”;
对于悔婚的吴十,则依据律法判“既受聘礼,婚约已成,无故悔婚,于理不合,当责令履行”。
虽然大致方向不错,但其中两条判语,他自觉理由阐述得不够充分,引用的律例也有些模糊,心里实在没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