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习册,是用自己省下的饭钱买的:“我……我还帮你补数学,用左手也能写字的。”
王小明没接练习册,只是盯着自己的右臂,突然笑了,笑声里带着哭腔:“写啥?我这种人,本来就不是读书的料。”
法院来学校开公审大会那天,天气出奇地好。太阳把操场的泥地晒得干裂,踩上去“咔嚓”作响。老王家的男人被两个法警押着,站在操场临时搭的台子上,脸瘦得脱了形,眼窝深陷,像两口枯井。台下的学生们交头接耳,有人举着晒干的红薯干,边吃边议论。
审判长念判决时,邓鑫元一直盯着王小明的胳膊。那孩子坐在第一排,脊背挺得笔直,却用左手死死攥着右臂,指节白得像石头,仿佛要把那只废了的胳膊捏碎。“被告人王建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审判长的声音在操场上回荡,像面破锣在敲。
“判三年。”张建军在旁边嘀咕,嘴里嚼着颗糖,“为几个李子,值吗?”
邓鑫元没说话。他想起王小明塞给他的橘子,露水沾在皮上,甜得能把牙粘住;想起少年说“你帮我补数学”时,眼里闪着的光,比堰塘的水光还亮;想起那个雨夜里,王小明在他怀里气若游丝,说的那句“橘子还没给你”。风从清江河吹过来,带着稻子的香气,金黄金黄的,可他闻着,全是那天雨里的血腥味,浓得化不开,像块沉重的石头压在心上。
散场时,王小明站起身,左手扶着桌沿,动作迟缓得像个老人。邓鑫元想去扶他,却被他躲开了。他慢慢往校门口走,右臂始终弯着,在阳光下投下一道扭曲的影子。走到堰塘边时,他突然停下来,弯腰捡起块石头,用力扔进塘里。“咚”的一声,绿沫子溅起老高,惊飞了塘边的麻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