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中间要是发现不对劲,还能托媒人解除婚约。可在老百姓眼里,脸面比法律还重要,办了订婚礼,就相当于把婚事公布于天下,两家就算是绑在一起了。更别说狗蛋和傻姑娘,那婚约都明晃晃地揣在傻姑娘的大肚子里,想毁约都毁不了。
订婚后,就是“送日子”——也就是结婚前一个月,双方父母选定结婚的吉日,再让男女方的媒人,按乡风规矩筹备礼品,像办酒席用的肉、糖、烟、酒,都得提前准备好,顺便通知双方的亲戚朋友,准备送婚礼金。那时候条件差,随份子大多是送东西,送一两元现金就算大方的,要是能送个脸盆、两个暖水瓶,那绝对是贵宾级的厚礼了。
不过,乡亲们的随份子倒不是重头戏,关键是男方给女方的彩礼。虽说当时不兴 “彩礼” 这个说法,但女方要求的新婚衣服、鞋袜,还有办酒席用的肉、酒、糖、烟,都得男方提前备好,而且得提前一天送到女方家。单从这一点,就能看出尤家多富裕——老尤夫妇给傻姑娘家的彩礼,算下来有三百元!
要知道,当时农村人一年的高收入也就百十来元,三百元绝对是笔巨款。更难得的是,那时候买东西不光要钱,还得要票据,扯布要布票,买糖要糖票,买肉要肉票,可尤家啥票都不缺,这可把村里人都惊呆了,背地里议论了好几天。
女方家这边,也不含糊。傻姑娘家先办了送亲酒,等男方来接新娘时,还安排了“三代人”送亲——得有爷爷奶奶、父母辈、同辈的亲戚,才算体面。女方自然也要准备陪嫁的嫁妆,在那个讲“成份”的年代,没什么“压箱底的硬货”,就算有家传的黄金首饰,也不敢明目张胆地拿出来显摆。可傻姑娘家却陪送了一只祖传的玉手镯,碧绿的镯子戴在傻姑娘手腕上,油光水滑的,一下子就让乡邻们对她家刮目相看。后来才有人翻出旧账说,傻姑娘的祖上是跑马帮运货的商人,家底厚着呢,只是到了傻姑娘爹娘这一代,家道中落,才成了贫农,没成想还藏着这么好的宝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