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罪罚,是人们非常渴望的事情;如果让天下百姓缴纳粮食供给边疆,以此换取爵位、免除罪罚,那么不出三年,边塞地区的粮食储备必定会多起来。”
汉文帝采纳了晁错的建议,下令百姓缴纳粮食运往边塞,根据缴纳粮食的多少授予相应等级的爵位。?
晁错又上奏说:?
“陛下恩准天下人可以通过缴纳粮食到边塞来换取爵位,这是极大的恩惠。(但是)我暗自担心边塞士兵的粮食还不够用,需要把天下各地的粮食都大量运过去(大渫天下粟)。如果边塞的存粮足够支撑五年了,就可以允许百姓直接缴纳粮食给内地的郡县了;如果郡县的存粮足够支撑一年以上了,就可以适时下诏,免除农民的田租。这样,陛下的恩德遍施万民,百姓会更加勤于农耕,国家就会非常富足安乐了。”
文帝再次采纳了晁错的建议,下诏说:?
“引导百姓的根本在于重视农耕(务本)。朕亲自率领天下百姓务农,至今已有十年,然而田地并未更加开辟,收成一有不好,百姓就面带饥色;这是因为从事农耕的人还太少,官吏也没有尽力督导。朕多次下达诏书,每年都鼓励百姓种植(树木,泛指农作物),却没有成效,这是官吏执行诏令不尽心,劝导百姓也不得力。况且朕的农民非常辛苦,官吏却不去体恤关心,这样怎能指望有成效呢!现赐免农民今年一半的田租。”
太宗孝文皇帝下十三年(甲戌年,公元前167年)?
春季,二月,甲寅日(十六日):? 文帝下诏说:“朕亲自耕种田地来供给祭祀用的谷物(粢盛),皇后亲自采桑养蚕来供给祭祀用的祭服;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礼仪章程吧(具礼仪)。”
当初,秦朝时设有‘袐祝’官(秘祝),一旦出现灾祸或祥瑞,就把灾祸的责任转移到臣下身上。夏季,文帝下诏说:? “朕听说天道,灾祸是由怨恨招致,福泽是由德行兴盛产生的。百官的过失,应当由朕一人承担。如今袐祝官把过失转移给臣下,显露出朕的无德,朕非常不赞成这种做法。废除袐祝官!”
齐国太仓令淳于意犯了罪,依法应当受肉刑,被押解到长安的诏狱(中央监狱)。他的小女儿缇萦向文帝上书说:? “我父亲做官吏,齐国人都称赞他廉洁公正;如今因犯法应当受肉刑。我悲痛死者不能复生,受过肉刑的人肢体不能再连接,即使以后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愿意被没入官府当奴婢,来抵赎父亲该受的肉刑,使他能有机会改过自新。”
天子(文帝)怜悯同情她的心意,五月,下诏说:? “《诗经》说:‘和乐平易的君子,是百姓的父母。’(恺弟君子,民之父母)现在人们犯了过错,(官府)没有进行教化就施加刑罚,有的人想要改恶从善也无路可走,朕非常同情他们!刑罚重到截断肢体、刺刻肌肤,使人终身不能复原,这是多么痛苦和不道德啊!这哪里符合为民父母的本意呢!废除肉刑,用其他的刑罚代替;并且令罪人依据罪行轻重,只要不逃亡,服刑一定年限后就可免罪释放。(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法令!”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据此奏请制定新律令说:“所有应判剃光头(髡刑)的罪犯,男子改判筑城(城旦),女子改判舂米(舂);应判脸上刺字(黥刑)的罪犯,改为剃光头并戴铁颈枷(髡钳),男子去筑城,女子去舂米;应割鼻子(劓刑)的罪犯,改打三百鞭子(笞);应砍掉左脚(斩左止)的罪犯,改打五百鞭子;应砍掉右脚(斩右止)及犯杀人罪后自首以及官吏因受贿、枉法、监守自盗官府财物已被判刑而又犯鞭刑罪的,都判处死刑(弃市)。已被判决为城旦、舂米的罪犯,各自服满一定年限后可以免罪释放。” 文帝批复:“可。”(张苍、冯敬奏议)
当时,文帝亲身奉行清静无为(躬修玄默),而将相大臣又都是开国功臣,作风朴实不尚浮华(少文多质)。他们以秦朝暴政灭亡为鉴,讨论政务力求宽大仁厚,以议论别人过失为耻,这种风气影响到全国,互相揭发告状的习俗改变了。官吏安于本职,百姓乐于其业,积蓄年年增加,户口逐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