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这一点是如今大多数人以及当时的自由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所不能接受的。
在第一章提到的“让·弗里德里克”的法军士兵是史实人物,他不到十五岁即三次负伤,这事迹堂而皇之地成为法国诸多报刊杂志大肆宣传的对象。不过这样的宣传和某些征兵官无底线征召青少年的行为,也使一部分思想倾向自由主义的军官极为厌恶。正如德雷福斯案件(详见佐拉的《我控诉》)将整个法国劈成进步的和保守的两半一样。
随着人权观念的不断发展,公众对于青少年参战的接受程度也越来越低。就作者个人而言,作者同样不能忍受青少年参与战争的行为发生在今天绝大多数国家,但是作者认为,不能完全否定部分动荡地区的青少年武装。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既然澳大利亚军队及其盟军可以在阿富汗割喉少年,那么阿富汗少年尽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消灭澳大利亚侵略者也不应该被批判,除非批判者有能力并采取切实行动使阿富汗青少年免遭侵略者的虐待和残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