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官员有没有失荐之责?如果查实他们知情不报甚至包庇,同样要受到惩罚。这样,才能迫使上级官员主动监督下级,形成层层负责的压力。”
“第三,奖励与保护举报者、清官。”赵天成强调,“不能让举报者寒心,不能让清官吃亏。对于查证属实的举报,要给予重奖。对于清廉能干、敢于碰硬的官员,要大力提拔重用,树立榜样。要在官场营造一种‘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风气……虽然这很难,但制度设计要往这个方向引导。”
“如此惩处机制的推演效果:”赵天成总结道,“一个官员在伸手之前,他不仅要考虑自己会不会被发现,还要考虑一旦被发现,不仅自己完蛋,可能还会连累提拔他的靠山,而举报他的人可能会得到重赏。他的贪腐成本就变得极高,‘不敢腐’的心理防线就会坚固很多。
“最后,最高明的‘清洁’,是让污垢不容易产生。”赵天成语气放缓,“这就是预防机制。”
“比如,‘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赵天成提出了一个更超前的概念,“虽然你们现在实施起来几乎不可能,但可以有这个思维萌芽。要求一定级别以上的官员,定期申报自己的主要财产,虽然无法完全核实,但至少是一种姿态和潜在的威慑。”
“再比如,‘任职回避’制度。”赵天成解释,“官员不能在自己的家乡担任主要长官,防止他利用宗族关系营私舞弊。地方官也要定期轮换,防止他在一个地方经营太久,形成利益集团。”
“还有,就是刚才说的,树立清廉榜样,加强官德教育。把一些重要的廉政法规,比如‘受赇枉法’要处以重刑这样的条款,刻在石碑上,立在衙门口,让所有官员天天看到,铭记于心。”
“这些预防措施的效果推演:”赵天成说。
“一个官员被派到远离家乡的地方任职,人生地不熟,他想构建关系网进行腐败的难度就增加了。定期轮换,让他刚在一个地方建立起非法利益链条,就可能被调走,增加了腐败的风险和成本。长期的官德教育和榜样力量,虽然缓慢,但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一部分官员的价值观,为‘不想腐’打下一点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