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编号:YL-2003-045
案由:拐卖妇女儿童
主犯:王彩凤(绰号:刀疤凤)
特征:女,左脸有陈旧性刀疤,声音沙哑。
作案手法:利用集市、庙会人流密集地,以糖果、玩具诱骗或强行抱走儿童。
落网时间:2003年7月因在邻县拐卖儿童时被当场抓获。
判决:无期徒刑。
李建国快速翻阅卷宗。
王彩凤的案卷中,详细记录了她多次作案的口供,但主要集中在01-03年!
对于1999年竹溪村案,她矢口否认!声称自己当时“在外省”。
卷宗里没有提到“老三”同伙,她咬定是单干。
“不对啊…”
李建国眉头紧锁,“张瑞芳就是99年失踪的,时间对不上!而且王彩凤03年才被抓,如果99年就干这行,她为什么要否认呢,反正都是判无期?”
他继续深挖。
在关联案卷中,一份尘封的、字迹模糊的派出所值班日志99年12月引起了他的注意:
99年12月5日
记录人:王德海
内容摘要: 晚6时许,竹溪村村民张远柱报案,称其女张瑞芳于当日下午在临河镇赶场时失踪。
据其妻林秀芬描述:失踪前曾有一左脸带疤、声音沙哑之中年妇女接近。
现场走访,有目击者称见一可疑蓝色厢式货车,车牌尾数疑似“43”或“48”,本地牌照?于失踪时段快速驶离镇郊…
记录显示已上报县局刑警队立案侦查。
但关键附件原始报案笔录、目击者详细询问记录——缺失。
日志末尾有一行小字备注:“注:相关调查材料已移交县局刑警队专案组,案卷号:YL-9912。”
“YL-9912?”
李建国心头一凛!立刻查找县局移交的案卷目录。
结果:无此案卷号记录。
询问县局档案室,回复是:“系统里查不到YL-9912这个编号。
99年底的拐卖案卷宗…好像…在当年一次档案室搬迁中…有部分遗失?具体不清楚了…”
线索在王彩凤这里似乎断了,又似乎指向了更深的迷雾。
一个可能存在于99年就活跃的、有组织的拐卖团伙!王彩凤可能只是其中一员!而关于这个团伙的核心档案…竟然离奇缺失?
李建国立刻将情况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