唇仆役狞笑着:“你逃不……”
声音忽然一滞,他惊讶地一抹脖颈,然后看着手掌中的鲜血,眼神陡然惊恐无比。
“血……血……我……”
那厚嘴唇仆役脚下一软,倒在了地上,向前翻滚了几圈,然后身体扭曲着,一动不动。
紧紧追在那厚嘴唇仆役身后的两个仆役看着那厚嘴唇仆役欢喜和得意地抓向胡惊弦,然后捂着脖子倒下。
两人的脚步同时一顿,大声叫道:“你怎么了,你怎么了?”
其中一人看到了那厚嘴唇仆役脖颈处鲜血直流,颤抖了一下,道:“血……”
另一个人死死地盯着地上的鲜血,秒懂发生了什么事。
跑在后方的仆役大声叫着:“快追啊!愣着干嘛?”
两个仆役互相看了一眼,急急忙忙继续追赶胡惊弦,但是那速度却越来越慢。
后面追上来的仆役纷纷经过那厚嘴唇仆役的尸体,眼神复杂无比。
有人无声冷笑,蠢货,虽然那是一个女人,但那是一个敢杀贵族老爷的女人,没有一点本事,追上去就是送死;
有人脸色惨白,幸好自己跑得慢,幸好那瘦弱女人跑得快,不然死的就是自己。每念及此,脚下忍不住跑得越发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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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下定了决心绝不一个人捉拿一个带着刀子,且敢于杀人的女人。
他仔细观察其余仆役,放慢脚步,与其他人跑成一堆;
有人义愤填膺,大声叫嚷:“抓住她!杀了她!”心中对抓住胡惊弦毫无兴趣,贵族老爷的死活与他有什么关系,他脑子有病豁出性命去抓一个杀了老爷的凶手。
难道就为了那一点赏赐?
有没有赏赐都不知道呢,身为牛马脑子有病自己给自己画饼。
胡惊弦抱着小女孩子越跑越远,十几个仆役越跑越慢,大呼小叫声却越来越响,越来越悲壮和忠诚。
“……抓住那个女人……”
“……抓住杀了尊敬的加布里埃尔老爷的凶手……”
“……所有人行动起来,用生命回报伟大的加布里埃尔老爷的时候到了!……”
又过片刻,众人的视线中再也看不到胡惊弦,呼喊声更是响彻天地:“抓住刺杀伟大的加布里埃尔老爷的凶手!”
“我以我的鲜血发誓,不抓住凶手,我就绝不洗澡!”
“所有人都出来,谁不抓凶手,谁就是刺杀加布里埃尔老爷的同谋!”
庄园内渐渐热闹起来,到处都有人叫嚷:“抓刺客!”
“每个角落都要仔细搜查,决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比拳头大的地洞。”
“不抓住刺客,今晚就绝不休息!”
有人大声呼喊,满脸焦急和悲愤地四处张望:“一定躲在这里!我看见你了!”
挥舞着柴火棍使劲打草丛。
“不在这里……那一定是躲在这里!”
继续挥打了另一片草丛,虽然草丛有些低,也就比脚背高一些,但是不认真检查,谁知道那个凶手会不会躲在草丛中呢?
至于去更远的地方搜查凶手,实在是这里没有检查完,有心无力啊。
附近一群人瞅瞅那极度认真地仆役,瞬间掌握了追查的精髓,那就是绝不多花力气,不,说错了,那就是挖地三尺,绝不错过任何一个可疑的目标。
有的对着老鼠洞大声呵斥;
有的对着树冠指指点点;
有的仔细看着地上的坑,会不会可以看出那凶手的去向?
对了,什么时候收工回家?
……
天黑的时候,马西亚克城附近的几十个贵族尽数赶到了加布里埃尔庄园。
几个男贵族蹲在汤姆·加布里埃尔的尸体身边,仔细检查着尸体上的伤痕;
几个女贵族或优雅地拿手绢抹着泪水,或扑在丈夫的怀里哽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