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零年的申城,租界内依旧维持着畸形的繁华,灯红酒绿,歌舞升平,仿佛外面震天的炮火与这里无关。
望晴如今已是申城首屈一指的歌星,她的歌声被誉为“乱世清音”,抚慰着无数惶惑的心灵。
人红自然是非多,尤其是像她这样美貌与才华兼备,却又无强硬背景的女子。
近日,一个靠囤积居奇、倒卖紧俏物资而一夜暴富的土财主,姓贾,名富贵,人称“贾胖子”,对望晴展开了猛烈的追求。
今日送珠宝,明日请吃饭,手段粗俗,令人啼笑皆非。
望晴早已明确拒绝多次,奈何这贾胖子如同牛皮糖,甩脱不掉。
这日晚间,望晴在“百乐门”唱罢压轴曲目,回到后台卸妆。
贾富贵腆着肚子,捧着一个俗不可耐的鎏金花篮,又堵在了化妆间门口。
“望晴小姐!今日一曲真是余音绕梁啊!这点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贾胖子笑得见牙不见眼,一股浓重的雪茄味混合着酒气扑面而来。
他个子不高,挺着个啤酒肚,站在穿着高跟鞋的望晴面前,甚至还得微微仰头。
望晴忍着不适,维持着基本的礼貌:
“贾老板,您的心意我领了,但这礼物太贵重,我不能收。
而且,我早已说过,近期专注于排演新剧,实在无暇应酬。”
贾富贵脸色一沉,但很快又堆起笑容,试图显得风度翩翩,却因身高和体型的缘故,只让人觉得滑稽:
“望晴小姐这是不给我贾某人面子啊?在这沪上,我贾富贵想请的人,还没有请不到的。”
他往前凑了凑,压低声音,“我知道望晴小姐是清高的人儿,但也要认清现实嘛,多个朋友多条路,尤其是像我这样的朋友…”
这时,恰好沈聿闲着无事,溜达过来接望晴,打算一起去吃宵夜。
他今日穿了身暗红色条纹西装,头发梳得油亮,手里还把玩着那块温润的月魄石,一副标准的纨绔子弟派头。
他身高腿长,几步走过来,几乎将门口的灯光都遮住了一片。
他见贾富贵纠缠,眉头一挑,那股混不吝的劲儿就上来了。
吊儿郎当地往门框上一靠,视线居高临下地扫过贾富贵那勉强用发胶固定的、稀疏的头顶:
“哟,贾老板,好大的威风啊?怎么,强买强卖习惯了,连请人都得按您的规矩来?”
他刻意站直了身体,那穿鞋后一米八五的身高带来的压迫感让贾富贵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
贾富贵认得沈聿,知道他是沈家二少爷,家底雄厚,与新政府、租界各方关系也盘根错节,不是他这种暴发户能轻易得罪的。
他脸上肥肉抽搐了一下,挤出一丝干笑,试图挺直腰板:
“原来是沈二少,失敬失敬。我这不是……想诚心邀请望晴小姐吃个便饭嘛。”
他努力想表现得与沈聿平起平坐,但那气势却矮了一大截。
“诚心?”
沈聿嗤笑一声,走上前,毫不客气地将那个鎏金花篮拨到一边,“望晴小姐说了没空,就是没空。怎么,贾老板听不懂人话?”
他本就身高腿长,此刻带着几分居高临下的倨傲,气势上完全压倒了贾富贵。
贾富贵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看着沈聿护着望晴离开的背影,再看着望晴最后那疏离的眼神,一股邪火混合着妒忌直冲脑门。
他不敢明着对沈聿怎么样,但把这笔账全算在了望晴头上,心里恶毒地咒骂着:
“臭戏子!给脸不要脸!还有沈聿,不就是投了个好胎,有几个臭钱就了不起吗?长得高就了不起吗?!”
第二天,一则龌龊的谣言便开始在申城的小报和某些特定的圈子里悄然流传开来。
谣言说得有鼻子有眼:
当红歌星望晴,表面清高,实则早已被沈家二少爷沈聿包养,是沈二少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