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去叫我爹娘来,我刚才回来的路上撞见这头野猪,这家伙竟然对着我龇牙咧嘴,我就顺手把它收拾了。”
顾辰远拍拍衣角尘土,说得轻描淡写。
人群里立刻炸锅:
“吹吧你?野猪能跟虎豹斗,你一个人放倒?”
“我看是两头猪打架,他捡了漏!”
“啧啧,这运气我咋碰不上!”
虽然看见顾辰远扛着这么个大家伙,但是大家还是七嘴八舌的,竟然没一个信的。
顾辰远耸耸肩,也懒得跟他们分辩。
捡便宜就捡便宜吧,肉是真的就行。
到了家门口,他双臂一甩,“砰”一声,把野猪重重撂在石阶前。
两百多斤的闷响震得地面一颤,也震掉了所有质疑。
“来几个人,帮忙开膛放血——明天酒席,肉管够!”
围观的婶子叔伯瞬间围成圈,眼睛放光:
“嚯,这体量,少说出一百五十斤净肉!”
“野猪肉香得跳,十几年没尝过了!”
“别废话,烧水!接血!”
管事的一声吆喝,青壮年立刻动了起来。
有人提铁钩,有人抬木桶,有人把大铁锅刷得锃亮,井水一桶桶倒进灶膛。
野猪刚断气不久,血还没凝固,殷红的血柱“哗”地喷进盆里。
接血的人一手执勺,顺一个方向慢慢搅,暗红的血浆便打起旋儿,渐渐稠成亮滑的绸缎。
不多时,表面浮起细密的泡沫,被烛光一照,泛出石榴石般的深光。
这便是明晨的两道荤菜:葱花嫩血旺、剁椒血块汤,都指望它添彩。
褪毛的大铁锅早已烧得热气蒸腾。
野猪被铁钩高高吊起,几桶滚水“哗”地浇下,棕黑硬毛随手而落,露出白生生的皮,脂光水滑。
两个壮汉抬猪上架,雪亮砍刀“咔嚓”一声,脊柱居中劈开,两半白肉分挂门前横木,油花在夕阳下闪着琥珀光,惹得一帮孩童踮脚张望,喉结上下滚动。
顾辰远亲自操刀。
他先用手背抹了把脸,将前腿、后腿、五花、排骨依次分堆,刀尖贴着骨缝游走,像作画一样干净利落。
前腿偏瘦,剁成骰子块,留作明早饺子馅;
后腿紧实,片成薄片,准备爆炒醋椒;
五花三层,肥瘦相间,是喜宴上红烧肉的主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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