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席上,陈伟民独自坐着(王富海作为共同被告,被法警另押),他穿着一身不合时宜的西装,试图保持镇定,但微微抖动的嘴角和不时瞟向门口的眼神,泄露了他内心的慌乱。他请的律师看起来也有些底气不足。
法庭调查阶段,林秋律师逻辑清晰,证据扎实。她一一出示了真假产品对比、商标申请文件、王富海的证词录音、资金往来证据、工商局的查处报告以及深圳媒体的报道作为舆论佐证。每一份证据都像一记重锤,敲在被告席上。陈伟民的律师几次试图反驳,都显得苍白无力,只能纠缠于一些细节问题。
轮到陈伟民发言时,他先是矢口否认,将所有责任都推给王富海,声称自己只是“投资失误”,对仿冒和抢注之事“毫不知情”。他甚至试图打感情牌,转向法官,语气变得“沉痛”而“委屈”:“法官同志,我承认,我和原告梅小红女士有过婚姻关系,离婚过程不太愉快。但这纯粹是商业行为!不能因为我们是前夫前妻的关系,就臆测我有什么恶意!这完全是她们姐妹对我进行的污蔑和报复!”
他的目光扫过小红和小艳,带着一丝挑衅和怨恨。小红面无表情,双手在桌下紧紧握成了拳。
这时,王富海被法警带了上来。看到陈伟民,他情绪激动起来,指着陈伟民大声道:“法官!他撒谎!就是他指使我的!他说的,搞垮了梅家合作社,不但能赚钱,还能报了离婚的仇!他说他熟悉梅家的一切,好下手!那些钱,那些关系,都是他搞的!”
陈伟民脸色铁青,厉声呵斥:“王富海!你血口喷人!你自己违法乱纪,还想拖我下水!”
庭审一度陷入混乱。法官不得不多次敲槌维持秩序。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陈伟民极力狡辩之际,林秋律师向法官申请出示最后一份关键证据。她拿起了一份略显陈旧、封面已经磨损的笔记本——那是梅父的日记。
法庭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那本日记上。小艳的心提了起来,这是她征得母亲同意后,带来的最重要的“武器”。
林律师缓缓翻开日记,找到做了标记的一页,她的声音清晰而沉稳,回荡在寂静的法庭里:“法官同志,各位旁听人员。这是我当事人父亲梅老先生生前的日记。在这里,他记录了自己经营棉纺厂多年的心得与信念。其中有一句话,我的当事人认为,这不仅是梅家的家训,也应该是所有经商者恪守的底线。”
她顿了顿,目光扫过全场,最后定格在法官脸上,一字一句地读道:“‘诚为本,信立身。工艺可繁可简,利润可多可少,唯此二字,断不可失。失则如舟失舵,终将倾覆。’”
这朴实无华却重若千钧的话语,仿佛带着一位老一代实业家的执念与魂魄,穿透了时间的尘埃,重重地敲击在每个人的心坎上。旁听席上,许多老工人下意识地点头,面露感慨。王大姐等人更是眼眶湿润。
林律师合上日记,目光转向陈伟民,语气变得犀利:“被告陈伟民先生,你曾是梅家的女婿,深受梅老先生教导熏陶之恩。然而,你今天的所作所为——恶意抢注商标、组织生产伪劣产品、欺瞒消费者、诋毁他人商誉——哪一点符合‘诚’与‘信’?你不仅背叛了商业伦理,更背叛了一位长辈的期许和教诲!你所追求的,不过是倾轧与掠夺,最终损害的,是整个市场的公平和信任!”
这一番话,不再是冰冷的法律条文陈述,而是融入了道德与情感的拷问,直指人心。陈伟民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张了张嘴,似乎想反驳,却发现自己在那本厚重的日记和“诚信”二字面前,任何辩解都显得如此猥琐和苍白。他颓然低下了头,不敢再看任何人。
法官的神情也变得异常严肃。他仔细翻阅着案卷,尤其是那本日记带来的情感冲击和道德分量,显然影响了他的判断。
休庭合议后,法官重新坐上审判席,庄严宣判:
“本院认为,被告梅林富民商贸有限公司及王富海,生产、销售假冒‘云绣’品牌产品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