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抢先注册‘云绣’商标的行为,具有明显恶意,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被告陈伟民,作为幕后主使及实际受益人,应承担主要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
一、核准注册的‘云绣’商标(申请号xxx)予以无效宣告。
二、被告梅林富民商贸有限公司、王富海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包括停止生产、销售带有‘云绣’或近似标识的侵权产品。
三、被告梅林富民商贸有限公司、王富海、陈伟民连带赔偿原告梅家纺织合作社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xx万元。
四、被告陈伟民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梅林县报》登报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法槌落下,一锤定音!
“赢了!我们赢了!”原告席后,小红激动地抓住小艳的手,两人眼中都闪动着泪光。旁听席上,合作社的女工们欢呼起来,王大姐和李婶相拥而泣。周建国远远地望着,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复杂的释然。
陈伟民面如死灰,僵立在被告席上,仿佛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他的律师在一旁低声说着什么,大概是上诉之类的话,但他似乎都听不进去了。
庭审结束,人群渐渐散去。当小艳和小红在林律师的陪同下走出法院大门时,早已守候在外面的媒体记者围了上来。就在她们准备接受采访时,一个意想不到的场景出现了。
只见王富海那个作坊里的几个工人,包括那个曾经情绪激动手持剪刀的年轻人,竟怯生生地等在法院外的台阶下。看到小艳出来,他们互相推搡着,最后“扑通”一声,竟然齐刷刷地跪了下来!
“梅厂长!对不起!我们错了!”为首的一个中年妇女哭着说,“我们不知道这是犯法的……我们就是想混口饭吃……作坊被封了,我们……我们没活路了呀!求求您,高抬贵手,给我们条生路吧!”
那曾经挥舞的剪刀,此刻化为了卑微的哀求。这一幕,瞬间冲淡了胜利的喜悦,像一块巨石,重重地压在了小艳的心上。她看着眼前这些同样为生活所迫、面色惶恐的男男女女,又想起自己合作社里那些眼神殷切的工友,一种极其复杂的情感涌上心头。
法律的胜利,似乎并未能完全解决所有问题。假冒的阴影或许暂时驱散,但滋生假冒的土壤——贫困、机会的匮乏、对规则的漠视——依然存在。赢了官司,然后呢?
小艳没有立刻去扶他们,她站在那里,阳光照在她脸上,一半明亮,一半阴影。赢得商标和尊严的战役刚刚落幕,但关于救赎、关于出路、关于真正根治这片土地上顽疾的思考,才刚刚开始。她望向远处,目光深邃而坚定。她知道,接下来的路,或许更需要智慧和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