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署议事厅的梁柱上,悬着新换的“审慎审议”匾额,墨迹尚新。天宇端坐主位,案前摊开的《宪法草案审议稿》旁,堆着朝臣们连夜写就的“审议札记”,青灰色的纸页上,朱笔批注密密麻麻,像雪后初融的枝头,透着初春般的审慎与生机。“今日不说客套话,”天宇指尖轻叩案面,“草案是自治领的根,你们是护根的人,哪里扎得浅、哪里生了虫,尽管指出来——但得有理有据,不能凭意气。”
一、行政权责:在“统管”与“分权”间找刻度
户部尚书周瑾第一个起身,手里的札记折着角,显然是反复斟酌过的:“‘地方行政权’章节写‘县令可自主调配县内粮草’,这太松了!去年南境三个县令为争救灾粮互不相让,最后眼睁睁看着灾民饿肚子。”他指着草案第37条,“该加条‘跨县调配须报总署备案’,还要写明‘总署有权统筹调剂’,不然地方官各扫门前雪,全域一盘棋就成了空话。”
这话立刻引起争论。南境巡抚反驳:“备案可以,但‘统筹调剂’得有谱!去年北境雪灾,总署调走了南境三成存粮,结果南境春涝时没粮可用——得加‘调剂后一月内补还’的条款,不然谁还敢存粮?”
吏部尚书沈砚敲了敲案几:“还有‘官员考核’,草案只写‘议会可弹劾’,却没说‘总署如何奖惩’。当官的既要听议会的,也得听总署的,不然总署的政令怎么推?”他提议加“双轨考核制”:议会评“民意分”,总署评“实绩分”,两者都及格才算合格。
争论到午时,天宇拍板:“跨县调配备案、总署调剂后限期补还、双轨考核——这三条都加上。行政权就像分粮,得有个掌秤的,也得有个看秤的,缺一不可。”周瑾在札记上画了个红勾,南境巡抚也松了口气,显然这折中方案戳中了双方的顾虑。
二、司法执行:让“条文”能长出“牙齿”
刑部尚书周砚的札记最厚,几乎每页都有批注,他指着“司法独立篇”第15条:“‘法官任期五年,非犯重罪不得罢免’太绝对!若法官昏聩无能,十年判错三十个案子,难道还让他占着位置?”他翻出北境卷宗,“去年有个法官把‘过失伤人’判成‘故意杀人’,百姓喊冤喊到总署,就因为‘非重罪不得罢免’,硬是拖到任期结束才换——这不是保护独立,是保护糊涂官!”
负责修订司法条款的李夫子反驳:“罢免太易,法官就不敢判疑难案了!前明有法官因判了权贵败诉,被寻个‘小错’罢免,最后谁还敢碰硬骨头?”
“那就加‘考核罢免制’!”周砚寸步不让,“每年由最高法院、议会监察员、百姓代表各出三人,组成考核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错案率超三成),就启动罢免程序——既防滥权,也防昏聩。”
众人琢磨着点头,天宇补充:“错案得有‘追责补偿’,判错了的案子,不仅要重审,还得给当事人赔银子、恢复名声,不然百姓的心伤了,再公正的条文也暖不回来。”周砚立刻在札记上添了句“错案追责,补偿到位”,笔尖重重一顿,像是替蒙冤者出了口气。
三、军事与民事:筑牢“协同”的篱笆
兵部尚书赵烈的札记上,画着不少箭头,显然是在推演军政协同的漏洞:“‘军政协同’第7条写‘地方遇袭可直接请驻军支援’,却没说‘驻军调动后谁来守营’!去年西境驻军驰援县城,营寨被蛮族端了后路,军械丢了大半——得加‘驻军离营须留三成兵力守寨’,还得规定‘地方官须派人协防’,不然顾头不顾尾。”
礼部尚书温知言却更担心“军队干政”:“草案只写‘军队不得干预行政’,没写‘退役将领能否当官’。前明有退役将军在地方拉帮结派,把衙门变成‘军寨’,这得堵上漏洞。”他提议加“退役三年后才可任地方官”,避免军队势力渗透行政。
“还有军饷!”户部主事林晚星插言,“草案写‘军费由议会审批’,却没说‘军饷按月发’。去年北境军饷拖了两月,士兵差点哗变——得写明‘每月初五前发饷,逾期由户部尚书担责’,军饷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