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想象完全不同。他们毕竟不像杂货铺的掌柜那样脸皮厚,虽然心中意犹未尽,但也不好意思再继续吃下去。于是,一个个纷纷掏出银子,开始自觉地排起队来,准备购买这美味的肥肠。
那些还没有尝试过的人,看着前面排起的长队,心中不禁有些痒痒的。他们心里暗自嘀咕:“不就是猪身上装屎的肠肠肚肚嘛,能有多大的魔力啊?怎么会让这么多人争先恐后地去排队购买呢?”
然而,好奇心终究还是战胜了一切。终于,有一个人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默默地走到了队伍的最后面。这就像是一个信号,只要有一个人勇敢地迈出了第一步,后面的那些人便会觉得轻松许多,也更容易跟随他的脚步。
于是,一个接一个的人加入到了队伍中,队伍变得越来越长。除了少数几个人实在无法接受这种食物之外,大多数人都被好奇心和从众心理所驱使,纷纷加入了购买的行列。
林知意看着这一幕,心中暗自窃喜。她知道,自己的生意算是成功了一半。等到这一波忙碌结束后,锅里的存货已经所剩无几。林知意觉得见好就收才是明智之举,于是果断地决定收摊回家。毕竟,剩下的也不多了,两家分一分,就当添个菜吧。
自从林达他们来到这里之后,杨春兰一家人变得更加谨慎,几乎不会轻易地留在林知意家吃饭。林知意心里很清楚,春兰姐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她担心给林知意带来过多的负担,毕竟林知意只是一个人,要养活这么多人并非易事。
然而,林知意却对此不以为然。她心想:“呵呵,春兰姐也太小看我了吧!我林知意是谁啊?我可不是一般人,别说是十五张嘴,就算再来十五张嘴,我也能轻松应对。不过,还是算了吧,现在这样就挺好的。”
在回家的路上,林知意悠然自得地行走着,脑海中却在飞速地盘算着今天的收支情况。
今天她一共卖出了五十八份卤肉,按照每份十文钱的价格来计算,那就是整整五百八十文钱!想到这里,林知意心里美滋滋的。
因为八文钱一份的净猪下水和十文钱一份的猪下水猪头肉双拼,这两种卤肉之间仅仅相差了两文钱,所以那些愿意花八文钱买猪下水的人,也并不介意再多掏两文钱。因此,今天所有的顾客都无一例外地选择了十文钱的双拼。
不过,这也给林知意带来了一些小小的麻烦,那就是她准备的碗筷很快就不够用了。于是,她不得不抽空去了三趟杂货铺补充碗筷。
每次去杂货铺,林知意都会看到那个掌柜正悠闲地坐在柜台后面,一边喝着小酒,一边慢慢地品尝着卤肉。而在掌柜的面前,还摆放着另一盘油炸花生米,显然是他自己准备的下酒菜。
看到这一幕,林知意不禁挑了挑眉,心里暗暗想道:“看不出来,这个掌柜还是个很会享受的人嘛!”
今天的成本是猪下水十文钱,猪头三十 文,碗筷五十八 文,总共花费了九十八文钱。然后,林知意付给杨春兰 三十文钱后,兜里还剩下四百五十二文钱。这可比卖凉粉挣得多太多啦!简直可以说是暴利了!最主要的是,做卤肉可没有那么多道工序,人也轻松不少。
就这样,林知意在镇上一连摆了好几天的摊,卤肉反响都非常不错,甚至比卖凉粉的时候卖得还要快。毕竟,凉粉虽然好吃,但是不顶饱呀,不管吃多少,要不了多久就又饿了,就好像什么都没吃过一样。
可是卤肉就不一样了,毕竟是荤菜嘛,而且,只需要买一碗就可以带回家给全家人一起吃。就算每个人只能分到几片,也会让当天的饭食变得更加美味可口!
所以,林知意的生意一天比一天好。
确定了卤肉在镇上大受欢迎之后,林知意心中的计划愈发清晰起来——她要向县城进军!尽管在镇上每天能够赚取四百多文钱,但对于她来说,这远远不够。毕竟,她还要挣钱盖房子呢!
因此,林知意决定与杨春兰分头行动。一切还是保持原样,杨春兰和桃儿继续在镇上售卖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