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那两起命案发生后,光明娘和小芳娘这对特殊的婆媳,日子便失去了往日的色彩。两人像是被抽去了魂魄的木偶,整日沉默地穿梭在低矮的土坯房里,眼神空洞,言行木讷,活成了行尸走肉的模样。
可屋角里,已经六岁的二丫头,是这个破碎家庭里仅存的念想与牵绊。那是陈小芳留下的血脉,也是支撑着她们活下去的唯一支柱。
为了把这个孩子抚养成人,她们不得不强打起精神,洗衣、做饭、喂猪,日复一日地支撑着这个摇摇欲坠的家。与以往不同之处,就是婆媳俩都不愿外出,整日蜗居家中,她们不知如何面对众乡亲。
国强娘看在眼里,心里不是滋味。她行动虽有不便,却总在农闲时主动找上门来,帮做些力所能及的活计:要么帮着浆洗堆积的衣物、缝补破损的布料,要么坐在灶边生火做饭,替她们分担家务;有时会给二丫头梳起整齐的辫子,有时干脆把二丫头带回自己家,改善一顿伙食。
她还常拉着光明娘的手劝慰:“你看二丫头多可爱、多懂事,以后还得靠你们呢,你们得撑起这个家啊!”
村里的乡亲们也没少伸手相助。虽然陈光明、陈福道这对父子在村里名声极差,在世时人人都刻意疏远他们家,可自从父子俩离世后,这个家的坏名声便渐渐淡了,乡亲们也愿意进到她们家的院子了。
更不用说陈福来、小芳娘的奶奶等一大家族里的人,还有大队书记杨怀书、生产队长杨怀邦的家属,也经常主动过来帮忙,时不时端来一碗热乎乎的杂粮粥;就连以前和他家有些隔阂的邻居,也纷纷放下过往,时常送来些自家的蔬菜或针线,用点滴善意温暖着这个破碎的家庭。
乡邻们无私的帮助像一缕暖阳,一点点驱散着笼罩在这个家庭上空的阴霾。
光明娘看着不远处正晃着小脑袋认真写字的二丫头,浑浊的眼睛里渐渐有了一丝光亮。
是啊,只要孩子还在,生活就有盼头,她们必须咬牙坚持下去,为了这个孩子,也为了给自己一个继续活下去的理由。
三个月后,陈小芳被依法押至杨集公社接受公开宣判。
经法院审理,认定其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过考虑到案件事出有因、存在被害人过错,且陈小芳有自首情节,即便涉案致两人死亡,仍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此外,因查明陈小芳已怀孕,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待她生产完毕且哺乳期结束后,再依法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宣判当天,杨集公社现场人头攒动,县里相关单位及各公社都派员参加了这次宣判大会,多家媒体也到场参与报道,后续相关宣传报道更是广泛传播。
宣判结束后,陈小芳根据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被释放回家,依法开始了监外执行。
其实在宣判前,法院已专门就是否愿意堕胎事宜征求过陈小芳的意见。
当时,除了陈国强一家和李九明外,再无人知晓她腹中孩子的生父是李九明,陈小芳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堕胎。如果她知道了事发后陈国强与李九明一家三口会面时的情景,不知她是否还愿意继续留着这个孩子。
法院宣判后,绝大多数人都倍感震惊。大家都误以为孩子是陈光明强奸她所留的孽种,纷纷不解:“陈小芳为啥这么傻,非要把孩子生下来呢?难道就为了多在家待上十几个月,之后还不是要进牢里?而且这生下来的孩子,她以后怎么养活啊?”当然也有极少数的妇女这样理解:“也有可能是月份大的原因吧,毕竟孩子已经五个多月了!”
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知晓内情的那几个人才清楚。
当然,所有这些都是三个月以后的事情了。
其实,在陈小芳案发后的第三天,陈国强就专程去了县医院,把这桩惊天消息告诉了李九明一家。
陈国强肯定是知道所有内情的,眼下向李九明一家转述的却是杨集疯传的“官方说法”。
这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