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对于你们遇到的情况,特别是其中一位师傅已经遭遇了损失,我个人的建议是,这不单纯是民事合同纠纷,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刑事犯罪?”两位车主都愣住了。
“对。”王兵肯定地点点头,“这种面向社会公众,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扰乱市场秩序,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行为,可能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这属于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的管辖范围。”
他看着那位受损的车主:“您这种情况,携带好合同、转账记录、对方公司失联的证据以及车辆维修的定损单等相关材料,直接到龙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或者平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去报案,可能是更直接有效的维权途径。同时,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其虚假宣传。”
送走了将信将疑、但总算找到一点方向的车主后,王兵心情沉重。车主们的无助和愤怒让他更感责任重大。光靠风险提示和等待问题爆发后再去协调,太被动了,而且无法形成有效震慑。必须推动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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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确认自己的判断,王兵下班后,给自己大学时关系最铁的哥们之一,现在江城某县检察院捕诉科担任检察官的李明打了个电话。
两人寒暄几句后,王兵直奔主题,将车辆统筹公司,特别是近期向私家车主扩张的情况,详细向李明描述了一遍。
李明听完,在电话那头沉吟了片刻,以他检察官的专业角度分析道:“兵子,按你的描述,这事儿确实够得上非法经营罪的门槛了。关键是几个要件:第一,是不是违反国家规定?当然违反,《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业务必须经特许批准。
第二,是不是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面向不特定公众收钱承诺赔付,这就是经营保险业务。第三,是否扰乱市场秩序?这不用说了,肯定扰乱。第四,情节是否严重?这要看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或者造成的具体损失,但从你说的扩散到私家车领域看,潜在的社会危害性巨大,情节严重的认定可能性很高。”
他顿了顿,补充道:“这类案子,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立案侦查,我们检察院批捕、起诉,法院判决,链条是完整的。关键在于证据的固定和经营数额、损失金额的认定。你们监管部门如果能出具一个性质认定的函件,对公安机关立案会是非常有力的支持。”
哥们的专业肯定,让王兵心里更有底了。这不仅仅是监管业务问题,而是关乎法律底线和社会稳定的问题。
事不宜迟。王兵连夜整理了一份简明扼要的《关于平州辖区部分车辆统筹公司业务范围扩至私家车领域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情况反映及工作建议》。
报告中,他详细列明了在龙安、双城等地发现的新情况,附上了网络广告截图,分析了其行为性质与非法经营罪要件的吻合度,并提到了已出现的车主受损实例。
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明确建议:建议我局尽快与平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进行正式沟通,通报相关情况,研商建立线索移送和协同打击机制,将此类涉嫌犯罪的活动纳入刑事打击范围,从根本上遏制其蔓延势头,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二天一上班,王兵就将这份报告呈报给了吴局。
吴局他仔细阅读了王兵的报告,眉头渐渐锁紧。他当然知道车辆统筹公司是个老问题,但发展到面向私家车、并且可能涉嫌犯罪的程度,还是让他感到吃惊。
“王兵,你这里面的判断,特别是涉嫌非法经营罪这一点,有把握吗?”吴局抬起头,目光锐利地看着王兵。
“吴局,我有相当把握。”王兵沉稳地回答,将自己观察到的广告情况、车主投诉实例,以及私下咨询检察官同学得到的专业意见都简要汇报了,当然,他隐去了咨询同学的具体身份信息,只说是“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
吴局手指轻轻敲着桌面,思考了片刻。车辆统筹公司不属于监管部门监管,如果去干预是否存在越权的法律风险?但作为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