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双因为激动而布满血丝的眼睛,心里的火气,莫名地消了一半。他也是一名老兵了,他太懂这种渴望上战场的兵了。那不是鲁莽,那是一腔滚烫的热血,是军人最宝贵的血性。
他沉默了片刻,语气缓和了下来:“卫国啊,你的心情,我理解。你有这份报国的热情,是好事。但是,部队有部队的安排。炊事班的人员,早就已经定下来了,都是经验丰富的老炊事员,战场上做饭,跟平时不一样,那也是技术活。你一个喂猪的,去了不是添乱吗?”
“我能学!我学得快!”
“这不是学得快不快的问题!”李卫东教导员摇了摇头,站起身,走到他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听我的,安心留守。这也是命令。好了,回去吧,外面都等着开饭呢。”
说完,他绕过王卫国,拿起桌上的帽子,径直走出了办公室,显然是不想再跟他多费口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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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哐当”一声被带上了。
办公室里,只剩下王卫国一个人,像根木桩子一样,傻傻地戳在原地。
“这也是命令。”
教导员最后那句话,像一盆冰水,从头到脚,把他心里那团火,浇得一干二净。
完了。
没戏了。
一股巨大的失望和屈辱感,像潮水一样将他淹没。他觉得自己像个小丑,一个笑话。人家都把他当傻子,一个喂猪的,还妄想着上战场杀敌?
他慢慢地转过身,失魂落魄地走出了连部办公室。
外面,天已经彻底黑了。操场上,临时支起了一排排的桌子,每个桌上都摆着一个巨大的搪瓷盆,里面是冒着热气的红烧肉,香气能把人的魂儿都勾走。战士们围坐在桌子旁,喧闹着,嬉笑着,每个人面前都倒了一碗白酒。
这最后的狂欢,在他眼里,却显得那么刺眼。
他看见方俊正坐在侦察班那一桌,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副班长老马端着酒碗,正在跟他说着话。
那样的场景,仿佛离他有十万八千里远。他们,是即将奔赴战场的勇士;而他,是个被抛弃的、只能看家的废物。
一股血,猛地冲上了他的脑门。
不!
老子不认!
他王二狗……不,他王卫国,从生下来那天起,就没认过命!
一个疯狂的念头,在他脑子里形成。当年在村里,为了争一口气,他敢跟比他高一头的壮汉拼刀子。今天,为了能跟兄弟一起上战场,他还有什么不敢干的?
他猛地一转身,没有回猪圈,也没有去饭桌,而是冲回了自己的宿舍。
宿舍里空无一人。他从床下翻出自己的挎包,找出了一张稿纸和一支钢笔。
他坐在桌前,把稿纸铺平,拿起钢笔,却迟迟下不去手。他认识的字,掰着手指头都能数过来,让他写封信,比杀头猪还难。
他憋了半天,脸都憋红了,才歪歪扭扭地在纸上写下了几个大字:
请战书
写完这三个字,他就卡壳了。下面该怎么写?
他想了半天,干脆把笔一扔。文字不行,那就来最直接的!
他竖起右手中指,放在嘴里狠狠咬了一口。
“嘶——”
一股钻心的疼,让他倒吸一口凉气。鲜红的血液,立刻顺着指尖冒了出来。
他把流血的手指,按在“请战书”三个字的下面,用血,一笔一划地写了起来。
他不会写什么豪言壮语,也不会讲什么大道理。他就把他心里最想说的话,用最朴素,甚至有些笨拙的方式,写了出来。
血迹干得很快,他写几个字,就得再挤一次血。
很快,一张洁白的稿纸上,出现了一行行鲜红的、触目惊心的血字:
教导员:
俺叫王卫国,是个兵。
俺不想当O(孬)种。
方俊是我兄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