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永远充满了生命力的脸。他想起,就在他们村东头那片红高粱地里,也是在这样一个洒满月光的夜晚,他曾经拉着她那双粗糙却温暖的手,信誓旦旦地对她,也对王卫国许下承诺——
“……我王二狗,就是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打断你的腿!”
“二狗,你放心。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不用你动手,我自己把腿打断!”
可结果呢?
他没有做陈世美,他甚至为了那个承诺,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可那个他发誓要守护的姑娘,却最终,嫁给了那个发誓要监督他的兄弟。
而那个兄弟……为了他,把命都丢了。
这算什么?
一笔永远也算不清的、纠缠着血与泪的烂账!
方俊的心,疼得像是要裂开了。
他又想起了另一张脸。
是杨岚的。
那张白皙、文静,笑起来像春风一样的脸。他想起,在军列开拔前的那个清晨,他站在喧嚣的站台上,看着她被火车带走时,写满了千言万语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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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现在,又在哪里?过得还好吗?
一个是黄土地里长出来的红高粱,火辣辣的,能酿出最烈的酒,却也最伤人。
一个是军区大院里精心培育的白兰花,清雅芬芳,沁人心脾,却又遥不可及。
两份截然不同的情感,像两张巨大的网,将他牢牢地困在中间,动弹不得。
方俊走到广场观礼台最高一级的台阶上,颓然地坐了下来。
他就这样,像一个迷路的孩子,坐在冰冷的石阶上,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个与他格格不入的热闹世界,遥望着那片被城市灯火映照得看不见几颗星星的、藏青色的夜空。
他突然无比怀念起陕北的夜。那里的夜,黑得纯粹,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天上的星星,又大又亮,仿佛一伸手,就能摘下来。
他努力地想穿透眼前这层被霓虹污染的夜幕,想把目光,投向那遥远的、记忆中的黄土地。
可他失败了。
他回不去了。
无论是物理上的距离,还是心理上的距离,他都再也回不去了。
“我的人生,将要在此重新规划。”
方俊看着自己那双因为用力而攥得发白的拳头,在心里,对自己,也对这个陌生的世界,发出了一个无声的、充满了迷茫和不甘的誓言。
不知在台阶上坐了多久,一阵晚风吹来,带着一丝凉意,让他打了个哆嗦。
他看了看广场一角那个巨大钟楼上的时间,已经快十点了。
该回去了。
回去那个临时的、毫无归属感的“家”。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他想起了小说《飘》中,郝思嘉那句着名的话。
可他的明天,又会是什么样子呢?
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过去的,都死了。
而未来的,还是一片望不到尽头的、浓得化不开的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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