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秦风没有住在福州城里。
他白天进城,像个普通的游客一样,四处闲逛,听茶馆,逛商铺,收集着各种信息。晚上,他则会出城,找一处僻静的山林打坐练功。
他从各路商旅和江湖人士的口中,将福州城以及周边的情况,摸了个七七八八。
福威镖局,无疑是这里的地头蛇。林家祖上林远图以七十二路辟邪剑法威震武林,创下福威镖局,几十年来,黑白两道都要给几分面子。镖局生意遍布大江南北,尤其是在南方的几省,根深蒂固,财力雄厚得吓人。
现任总镖头林镇南,虽然武功平平,但为人八面玲珑,极会做生意,将镖局的产业又扩大了好几倍。他交友广阔,和福建官场的关系也维持得相当不错。
可以说,福威镖局就是秦风这次福建之行,最理想的合作伙伴。
而另一个关键词,青城派,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不少人都看到,有头戴道冠,身穿青色道袍的青城弟子,在福州城外频繁出没。他们行事嚣张,不时与人发生冲突,但似乎在刻意避开福威镖局的势力范围,只是在外围活动,像是一群围绕着肥肉打转的饿狼,在寻找下嘴的机会。
秦风心里跟明镜似的。
余沧海这是已经布好了局,就等着一个动手的借口了。
而那个借口,很快就会由林镇南的宝贝儿子,林平之,亲手送上。
秦风甚至还“无意中”打听到,福威镖局的少镖头林平之,最近迷上了打猎,隔三差五就要带上一帮狐朋狗友,到城外的山里去寻开心。
一切,都和原着里的情节,严丝合缝地对上了。
“看来,这剧情的惯性还真是强大啊。”秦风心中暗道。
不过,他这次来,就是要打破这个惯性的。
他不仅要保住福威镖局,还要把它变成自己东番计划中最重要的一环。
这天,秦风估摸着日子差不多了,便没有再进城。他骑着马,在福州城外的一条官道上溜达着。
这条官道,是通往城外那片猎场的必经之路。
他找了一家路边的野店,这家店规模不大,前店后院,看起来有些简陋,但位置却不错,正好在官道旁的一个三岔路口。
秦风要了一壶粗茶,几个小菜,就坐在店门口的一张木桌旁,自斟自饮起来。
他知道,好戏,很快就要在这家不起眼的小店里上演了。
店里只有一个老爹和一个十五六岁的闺女在忙活。那闺女虽然穿着粗布衣裳,但眉清目秀,脸蛋红扑扑的,透着一股山野的健康气息。
秦风坐下没多久,就看到一个穿着讲究,贼眉鼠眼的汉子,带着几个随从,也走进了店里。
秦风瞥了一眼,心里就有数了。
这人虽然穿着便服,但腰间挂着的长剑,剑柄上有一个小小的松柏标记。
青城派的人。
那几个人坐下后,目光就不老实地在店里的小姑娘身上打转。
秦-风没有理会他们,只是慢悠悠地喝着茶,用眼角的余光观察着周围。
他发现,在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下,还有一个挑着担子的货郎。那货郎看起来普普通通,但秦风强大的感知力却能察觉到,他呼吸悠长,下盘稳固,太阳穴微微鼓起,显然是个内家高手。
而且,这个人,他好像在哪见过。
秦风稍微一想,就记起来了。
当初在华山,自己和岳不群夫妇有过一面之缘。这个货郎的侧脸,和岳不群有七八分相似。
“君子剑岳不群,居然亲自下场,装扮成货郎来探查情报。为了辟邪剑谱,他也真是够拼的。”秦风心中暗笑。
看来,今天这出戏的观众,还不少。
又过了一会儿,一阵马蹄声和喧哗声从官道上传来。
只见七八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年轻人,簇拥着一个身穿华丽锦袍,面如冠玉的公子哥,耀武扬威地疾驰而来。他们马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