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风裹挟着细雨,在苍茫的旷野上呼啸而过。白徵裹紧破旧的斗篷,踉跄着向北奔逃。枯瘦的手指深深抠进泥土,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
他早已分不清汗水与雨水,只觉浑身湿透的衣衫贴在脊背上,寒意如毒藤般缠住五脏六腑。身后是圣托蒂斯到处缉拿他的通告。他不敢回头,只能将头埋得更低,任由风雨灌进衣领。
那些通告中的“叛徒”“掘墓贼”的骂声,如毒箭般刺进他的心脏,每一句都剜着他早已溃烂的尊严。他曾是圣托蒂斯国亲王座上宾,是燕昭国太庙的掘毁者。可此刻,他不过是丧家之犬。斗篷下,他颤抖的手紧攥着一枚玉符——那是老母临终前塞给他的,说是白家世代相传的信物,上面刻着“宁碎不污”四个字。
玉符的棱角硌得掌心生疼,仿佛也在讥讽他的狼狈的一生。
逃了三天三夜,他早已辨不清方向。干裂的嘴唇渗出血丝,枯黄的指甲里塞满泥垢。有时他觉得自己在重复踩过同一片泥地,有时又恍惚看见前方有无数幽魂在招手——那些因他权谋而死的亲族、儿子儿媳,因他背叛而冤死的其他之人。
直到地平线上出现一座欣欣向荣的城池,城墙上的“平州唐人街”字样在风雨中若隐若现。他知道,他已经成功的逃到了目的地。
这里是被叛军控制的平州之花树乡城,地方属于圣托蒂斯,可是圣托蒂斯目前却集结不了大军前来镇压。这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这么一个强大的国家却抽不出来5万以上的军队来试验一下能不能攻下反叛军,反而满朝文武都选择了淡忘此事。
此地的首领说来可笑,他追逐一辈子的权势都没有到达的高度,却被他遗弃的孙女轻而易举获得了。要知道这可是一州诸侯绝大部分人永远不可企及的高度!博子卿虽然也等同于诸侯存在,可是作为臣子的他永远都不可能是的,他只是代替太子牧守而已,景州侯只是对他的尊称,实际上官方只能称他为州牧,别看只差一个字,这是终身不可逾越的障碍。
这座城池曾是千乘国的边陲重镇,后来归了燕昭,直到七十年前又归了圣托蒂斯。如今却成了唐人街。
白徵拖着几乎折断的双腿靠近城门,守军腰上别着左轮,枪手里拿着横刀。通报姓名时,他的声音几乎被风雨吞没:
“白徵……白馨凝的祖父。”
说完就晕了过去。
白徵被送进一间昏暗的营帐,潮湿的毡毯也换成柔软的被褥。因为他报了名头实在太吓人了!平州牧的爷爷,你说这玩意有谁敢顺嘴乱扯?扯不好估计脑袋就得搬家。
不知过了多久,帐帘被掀起。一位书生打扮的人进来。仔细询问了好久之后便唯唯诺诺的离开。
直到七日之后白馨凝策马而来,这场人间情感大戏怎么可能会少了程越?刚送忽悠走通达镖局,又卖给他们几千吨水泥订单,就着急忙慌的跑来了。
清秀刚接待完妹子,甚至都还没有安排住下,听闻有这么一档子事,急忙又从平州跑来看热闹。
包括一直性格孤僻的孤影也一路默不吭声,但那好奇的表情已经出卖了,他也是个八卦的人。
此时白徵一位安置在了官署,程越在他没来之前安装了好几个摄像探头,整了一个大大的平板电脑蹲在另外一个房间和清秀几人乐滋滋的看着。
白馨凝此时只穿着平常的衣服,不善于表情管理的她,脸上犹如寒冰。此刻没人敢触他眉头整个院子里空荡荡的,就连打扫的下人都躲得远远的。谁敢扫她的面子,谁想作死就此刻使劲的在这晃荡。
白馨凝手里拿着一枚断裂的玉簪——那是父亲临终时攥在手中的。衣上的血色已暗红如锈,衣襟处破了个大口子,是被利刃划开;
玉簪断口处参差不齐,似是被生生掰断。白徵的喉头滚动,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他想起儿媳嫁入那日,自己是如何笑着将无父无母的她手交给自己儿子,却不知是自己的贪念将她们推入深渊。
“祖父?”白馨凝的声音如冰刃割裂寂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