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火在夜风中摇曳,映着嬴芷手中长枪的寒光。她握枪的姿势已经标准得挑不出一丝错处——这是她在无数个夜晚,独自在这片校场上反复练习的结果。
枪尖划破空气,发出沉闷的嗡鸣。一年前,这双手握的还是画笔。
那时她的手指沾染的是朱砂与石青,如今布满厚茧。长安城中有负盛名的画师,王公贵胄为求她一画而一掷千金。她曾在芙蓉园为公主们绘屏风,公主说她的笔下有仙气。
可现在,她手中这把红缨枪重十二斤三两,枪头锋利,能轻易刺穿铠甲。
“手腕再沉三分。”
低沉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嬴芷浑身一僵,迅速收枪转身,单膝跪地:“将军。”
霍妘披着玄色大氅,不知已在阴影中站了多久。她缓步走近,目光落在她颤抖的枪尖上。
“怕吗?”
嬴芷垂首,不敢答话。
“怕是对的。”霍妘的声音没有半分温度,“但上了战场,你的敌人不会因为你的害怕而留情。”
霍妘伸手,突然握住她持枪的手。霍将军的掌心粗糙温热,完全包裹住她冰凉的手指,调整她发力的姿势。
“这样,才能活命。”
嬴芷屏住呼吸。这是她距离这位传说中的“北境战神”最近的一次。她周身散发着血与铁的气息,那是真正从尸山血海中走出来的人才有的凛冽。
她可是天下女子之表率与楷模。
“为什么来北疆?”霍妘松开手,突然问。
嬴芷的指尖深深掐入掌心。
家?她早已没有家了。那个曾经充满欢声与笑语的嬴家破旧老宅,他早就被父亲赶了出来。已经不知道过了多久没体会过家的温暖。那个家给她的情感是复杂的,在一定程度上,她该还的恩情也还了,那个家本来没必要去留恋。
可她做不到。
“回将军,为了杀敌。”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平静得不真实。
霍妘盯着她看了片刻,突然抽出腰间佩刀。刀光如电,直劈她面门——
嬴芷几乎是本能地举枪格挡。金属撞击的震感从手臂直达心脏,震得她连连后退,虎口发麻。
“就这点本事?”霍妘收刀,语气淡漠,“连我一招都接不住,谈何杀敌?”
嬴芷咬紧下唇,尝到一丝血腥味。
“继续练。”霍妘转身离去,身影融入夜色前,留下一句,“三日后,随先锋营出征。”
直到那脚步声彻底消失,嬴芷才松开紧握的枪杆。掌心已被磨破,鲜血顺着枪身滑落。
她抬头望向北方。那里的天空比长安更低,星辰更冷。据说边境线上,敌人的铁蹄已经踏破了三座城池。
她走到校场边的石阶坐下,从怀中取出一支用绸布仔细包裹的画笔。笔杆上的“芷”字已经磨损,这是当年她进了国画院,恩人芊娘给他的贺礼。
“阿芷,画笔和刀剑一样,都能定格生死。”从前芊娘教她画人物时曾这样说,“但画笔留的是魂,刀剑断的是命。”
那时她不懂。如今她左手拿着画笔,右手握着长枪,终于明白。
远处传来号角声,低沉悠长。那是夜巡的信号,也像是为她即将踏上的征途奏响的序曲。
她重新站起身,将画笔仔细收好,握紧长枪。
枪尖再次划破夜色,这一次,稳如磐石。
她知道自己依然害怕,但恐惧已经成为她血液里的一部分,与决心一同流淌。
三日后,她将踏上真正的战场。那里没有画绢上的写意山水,只有血与铁交织的现实。
而她,必须活着。
这短短半生,她还没有活够,还想再多活几年,可不想就这么死掉。其实内心深处她也是一个贪生怕死之人,只是从军是她不得不选的路,要不是从军,她就得回去当乞丐,继续沿街乞讨,翻别人吃剩的垃圾,甚至这年头,就连翻垃圾都异常困难。
晨光刺破云层时,嬴芷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