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前议政,铜漏滴声清晰可闻。苏桐立于丹墀之下,手中捧着一册青封文书,封皮无题,唯有一枚朱印压角——“律政要义”。
玄烨宸端坐龙座,目光落在那册子上,未语。昨日他亲批“实学济世,功在千秋”八字,今日便见她携律法而来,意已昭然。
“臣请设律政司。”她启声,不疾不徐,“专司复核重案、推行新律,直属御前,不受部院节制。”
殿中微动。礼部尚书霍然起身:“祖制以刑部统司法,地方官自理词讼,何须另立衙门?此乃割权乱政!”
苏桐不答,只将手中册子呈上。内侍接过,转递御案。
玄烨宸翻开第一页,见其开篇写道:“算学可定水势,律法可定人心。兵无律则乱,国无法则崩。”
他指尖停在“人心”二字上。
“昌平学子李承志以三角测距破敌,靠的是格物之理。”苏桐继续道,“然若无人执律以护其功,豪强一纸伪契,便可夺其田产,废其性命。实学若无律护之,终为虚器。”
礼部尚书冷笑:“刑名之事,非妇人所宜掌。女子主法,岂不颠倒阴阳?”
话音未落,他拂袖欲出。
苏桐只淡淡道:“昔周公制礼作乐,不闻问其性别;诸葛亮治蜀,明法严刑,未闻以男为尊。法之所立,在公不在位,在理不在声。”
玄烨宸抬手,止住争执。
他合上册子,问:“若设律政司,何以为凭?”
“凭三事。”苏桐道,“一曰独立,不受部院干预;二曰复核,凡死刑、田产、赋税大案,皆可提卷重审;三曰公示,判决文书张榜于市,使民知法、畏法、信法。”
殿中寂静。
良久,玄烨宸道:“可。”
随即命内侍取金印一方,上刻“律政司”三字,交由苏桐。
“特旨授权,凡涉冤滞、枉断、积案者,皆可直提人犯、地契、账册,六部不得阻拦。”
众臣低头,有人攥紧袖中笏板,有人垂目不语。礼部尚书僵立原地,终未再言。
——律政司,立。
三日后,京畿西坊律政司公堂。
晨钟未响,已有百姓聚于门外。一老农跪于阶前,双手捧状纸,声带哽咽:“三年前我家二十亩田被豪强强占,县衙判我‘地契不符’,反罚银十两。我状告六次,无人受理……”
苏桐立于堂上,身披明黄披风,手执朱笔。
“接状。”她说。
文书接过纸页,展开宣读。案涉田产纠纷,原审官为刑部侍郎门生,判词潦草,地界不清,却已结案三年。
苏桐提笔批令:“律政司直提人犯、地契、官册,限三日齐备。”
当夜,刑部推诿,称“案已终结,不便重开”。次日清晨,苏桐亲书特旨,加盖金印,遣人直送工部:“调测绘官二人,携《京畿地志图》赴西坊,重勘田界。”
第三日午时,测绘官归,手中图纸详尽标注坡度、水流、土质,与旧册相较,差额竟达四成。原判所据“界碑位置”,实为豪强私埋伪石。
公审之日,百姓围聚。
苏桐坐于堂首,命人将测绘图、原始地契、历年赋税账册尽数悬于公堂外榜墙,任人比对。
豪强遣家奴散布流言:“女子断案,必有私情,早晚颠倒黑白。”
然当证人一一传唤,苏桐逐条质询,句句扣据。
“你言此田自祖上传下,可有族谱为证?”
“有。”
“呈上。”
她接过族谱,翻至田产页,轻点一行:“此处记载‘东至老槐,南至溪口’,今溪已改道十年,老槐亦焚于火灾。你今日所指之界,何以与谱文不合?”
对方语塞。
又唤原审官上堂。
“你判此案,可曾亲勘田地?”
“未曾。”
“可曾查验地契印鉴真伪?”
“交由书吏办理。”
